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提升执行能力,着力开启执行工作新局面,近日,万秀区法院执行局推出2012年执行工作新举措。对执行立案、财产调查与评估、执行文书签发以及执行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时限等均作出了全面严格的规定。彰显了该院执行工作不断探索、深化改革的力度和决心。
一是实行执行案件统一管理。明确由执行局局长对执行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改变以往分案到人、全程办理的传统办案模式,实行按阶段、按环节分别由不同办案组员负责办理的执行模式。局内人员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大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
二是实行执行案件阶段管理。案件阶段管理是指对执行案件的收案审查与分流、执行通知与执行调查、执行措施、执行裁决、司法鉴定事项委托、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案件信息录入、涉执信访事项办理、执行数据的统计上报、执行应急突发事件办理、委托执行和异地执行事项的办理、执限管理等按阶段由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到个人,方便反映案件执行全过程、全方面的跟踪管理,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实行执行案件时限管理。要求立案庭应当在立案后2个工作日内将案卷移送执行局;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卷后1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并分类移送给执行局各承办人员;对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执行案件各执行人员视情况及时采取各种执行措施,执行财产的查证、控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财产查控,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财产处分;如在接到执行异议书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移送综合室审查处理、对于需要委托执行的案件应当在立案后10日内办妥委托执行手续等。
四是规范报结案流程。做好纸质卷宗整理和电子卷宗的录入,检查合格后方能结案和归档,对于检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保证卷宗质量。
新举措的推出,创新了执行理念和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执限管理,完善了执行案件的流程管理体系,建立了对执行案件的全程监控体系,为本院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石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