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9年,万秀法院少年庭就被团区委、区综治办、区高院共同命名为全区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2年至2004年荣获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的光荣称号,至今十多年,万秀法院少年庭依然保持优良传统,一直在践行着为青少年维权、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承诺,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今年,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维护好青少年合法权益,该院积极响应区高院《关于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历年来少年庭的好做法、取得的好成绩进行总结,更进一步深化今年“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
一、切实加强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机构设置工作。该院成立创建活动的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有效指导,把有爱心、有责任心、有工作经验、能熟悉把握了解青少年心理的法官调整充实到原“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岗位上。同时,要求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共同努力做好今年“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工作内容。根据法院的审判职能和社会功能,结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对青少年权益保护的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细化,进一步明确维权内容,扩大维权面,延伸法院对青少年权益维护的社会功能。
三、结合形势的变化,在原有少年庭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到与时俱进。该院不断积极探索创新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审判工作机制,对“圆桌审判”新模式、未成年被告人帮教制度和心理疏导机制继续完善改进,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梁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