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要闻】在押犯人监外领结婚证 恋人终如愿成合法夫妻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6-08  分享到:

67日上午11时许,蒙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迎来一对特殊的新人。刚收到执行通知书准备到外地监狱服刑的罪犯梁康(化名)在看守民警的“陪同”下,与未婚妻小芳顺利领取结婚证,实现了他们多年的夙愿。

去年,与女友小芳已恋爱同居多时的正想去县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的梁康,没有想到却因一天晚上得知有人要到山上盗窃本村村民的松脂,便带上砍柴刀相约他人到山上抓贼,当看见真有人来盗窃松脂时,梁康用砍柴刀朝前来盗窃松脂的盗贼身上乱砍,盗贼被砍伤后因失血过多死亡,梁康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关进了蒙山县看守所。今年初,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中,蒙山县看守所领导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愿所盼。在走访县民政局时,得知小芳向县民政部门提出要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梁康申领结婚证的情况后,便急群众之所急,积极与其家属联系,考虑到梁康是属于未决人员,在讲明法律和在押人员管理规定后,交待小芳需等待梁康生效判决到后方能办理结婚手续,并多次做梁康的思想工作。

67上午,当法院的终审裁定和执行通知书送到蒙山县看守所,经请示分管局领导批准同意,与县民政部门沟通开辟绿色通道后,在所长叶献荣的亲自指挥和4名民警的押送下,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梁康完成了照相、申领结婚证的各项法律手续,最终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顺利领取了结婚证。对所领导和民警的关心帮助,手捧结婚证的罪犯梁康与妻子小芳热泪盈眶,连连向民警道谢。办完结婚手续后,罪犯梁康已经安全返回县看守所,充分体现蒙山县看守所人性化管理,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里去,真正成为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黄建梅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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