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始于2006年5月,原告谢某、程某与被告李某、吴某合作做生意,生意结束后经清算,两被告共欠两原告30万元,两被告当时承诺在半年内还清欠款,但半年内被告只还了5万元,其余25万元经原告多次追索,被告均以资金困难为由不予归还。由于原告多年对欠款的追讨,原、被告本来的朋友感情越来越疏远,矛盾也逐渐加深,以至于原告在今年10月到法院起诉被告,要求被告偿还25万元的欠款。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对双方当事人明理析法,以双方朋友感情为突破口,使被告认识到自己多年欠款不还的不对,同时也让原告明白被告的难处,促使双方互让互谅,在双方让步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两被告在两年内分期还款,同时原告也放弃了大部分欠款的利息,至此困扰原、被告四人六年的债权纠纷以双方握手言和完美结局。
正是万秀区法院法官的高效调解,促使案件高效公正地解决,最大限度地修复了当事人破裂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李研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