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50万潜逃十五年 归案获刑十一年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12-14  分享到:

 

挪用公款150万潜逃十五年

六旬老翁今归案获刑十一年

 

今年66岁的麦辉是原梧州地区商业贸易公司(属国有企业)的经理,1995年其将公司公款150万元挪用后潜逃长达十五年,后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1年被抓获归案。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近日,万秀区法院对被告人麦辉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做出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1995919,被告人麦辉利用其担任原梧州地区商业贸易公司(属国有企业)经理的职务之便,以该公司名义向梧州市某单位借款人民币150万元,后私自将该150万元借款转入以其个人名字开设的账户上,进行股票交易营利活动,该款至今不退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麦辉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麦辉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且不退还,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被告人麦辉能当庭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麦辉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同时追缴被告人麦辉挪用的赃款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后即使潜逃十几年,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被告人麦辉年近七旬,由于触犯法律离乡背井潜逃十数年,过着日夜担惊受怕的生活,常年无法兼顾家庭,错过了与家人相处的美好光阴,如今晚年未得享乐,要在冰冷的监狱度过十一年的漫长岁月,让家人尤为痛心。

( 梁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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