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车起步轧伤人 法官悉心调解促和谐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2-05  分享到:

 

老婆婆车边俯身整理物品,司机驾车起步时不慎将其轧伤。201324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法官悉心调解,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

20121019,被告张某驾驶停在梧州市万秀区旺甫镇的轻型普通货车起步时,碰撞了在货车旁俯身整理物品的原告林某,造成原告受伤。交警认定为被告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被告某保险公司是被告张某货车的交强险保险人。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调判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和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理念多次进行调解,根据案情向保险公司指出其中的利害关系并进行明理析法,反复地为其分析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由于法官工作方法细致,被告深受感动,自愿配合法官调解工作,接受法官的调解方案,最终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林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赔偿被告张某因事先垫付林某医疗费的损失,被告张某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

这是该院自广西区高院、广西药监局、广西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意见》后首起调解结案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为该院今后调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积累了经验。

 

(李毅  何青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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