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新车兜风玩耍是每一位新手神往而超爽的事情,但获得姐姐资助购置了一辆小汽车的年仅25岁的广东省封开县籍男子欧某最近却怎么也爽快不起来,因为他驾驶这辆新车到广西梧州游玩时把某停车场道闸给撞坏了,必须为自己的年轻和不过关的驾驶技术而付出惨重代价。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判处其连同承保肇事小汽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某保险公司赔偿给道闸设施所有者某安防设备公司共65099元。
因涉赔金额分歧较大,事故各方当事人协商未果,原告只好一纸诉状把几名被告推上万秀区法院的法庭被告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欧某驾驶肇事小汽车碰撞某停车场读卡设施并导致原告正在安装的尚未交付客户使用的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300张智能IC卡、ZAD强逆光15倍变焦摄像机的损坏,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告欧某珍对损害的发生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的合法合理的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其中,上述受损的财产为直接损失,应以司法评估结论为准;违约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某保险公司依法应在承保肇事小汽车的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付,其余部分在商业三者险依约赔付,不足部分再由欧某赔偿。根据商业三者险条款规定,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各种间接损失,故应由欧某赔偿违约损失。法院遂依法判令被告某保险公司分别在承保小汽车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赔偿限额内共赔付56149元给原告,此后,讼争的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所属材料、智能IC卡、摄像机归被告某保险公司所有;被告欧某应赔偿8950元给原告等等。各方当事人均服判,原告的损失亦得到相应的赔偿。
这个案例为有车一族们提出了警醒——我们在享受汽车带来的快乐和方便时,要切记注意提高自身驾驶技术,免致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啊!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