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两点半左右,岑溪市公安局交通大队民警检查一辆号牌为桂K66XXX的中型普通客车时发现司机李某的驾驶证准驾驶车型为:B2E,与其驾驶的车辆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民警告知其需要依法处理后,李某趁民警不注意掏出300元人民币偷偷地塞给一旁协助检查的协警,企图“给点好处”能过关,此举被执勤人员当场拒绝了。协警即刻将那300元全部上交执勤组组长,民警当场把钱全部退还给李某,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外,还与李某面对面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教育。
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协警思想坚定,不受诱惑,严把道德关,廉洁从警,体现了清正廉明的正气,用实际行动对外展示了交警的良好形象。
(李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