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群众的信任是我最大的幸福”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2-25  分享到:

“得到群众的信任是我最大的幸福”

——记“全国优秀法官”苍梧县法院石桥中心法庭庭长潘锦波

 

近日,从京城传来喜讯,苍梧县人民法院石桥中心法庭庭长潘锦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2012年度“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消息传开,熟知潘锦波的人无不为他感到高兴,潘锦波获此殊荣当之无愧。

“当法官要受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得到群众的信任是我人生最大的幸福”,潘锦波接受记者采访时间感慨地说。

  记者从潘锦波的履历看到,自从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潘锦波先后任司法警察、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等职务。“潘庭长扎根基层法庭十八个春秋,任劳任怨,把自己的青春年华献给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事业;从事法官工作18年来,审理了1000多起案件,办理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无论他在哪个岗位,办理什么案子,他的心里永远装着的是法官的使命和老百姓的满意。”苍梧县法院院长陈文萍这样评价说。

“平民法官”的基层情愫

“十八年的基层法庭工作虽然辛苦,但我觉得我是个富裕的人,在这个岗位上我得到了老百姓的信任,只要老百姓还需要我,我会在这个岗位一直的继续干下去。”,当记者问到潘锦波有没有想过离开坚守了十八年的基层法庭工作时,潘锦波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1995年春天,潘锦以满腔的热情,美好的向往,主动要求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从此,在事业和家庭面前,他选择了事业;在享受和吃苦面前,他选择了吃苦;在奉献和索取面前,他选择了奉献。

  农村法庭环境艰苦,人少事多任务重,交通不便条件差。刚到法庭的他,说干就干,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办案中去。为了能很快办结案件,案件一到手,马上排期开庭,抓住重点,分析难点,掌握焦点,能调解的尽量调解,不能调解的尽快判决。他白天忙着发传票、调解、开庭,晚上忙着写判决书、查阅案卷等,经常忙得晕头转向,累得腰酸背痛。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潘锦波以自己超强的意志和顽强的作风赢得了同事的敬佩。有时同事看他没日没夜的干,就劝他休息一两天,可潘锦波却说:“宁让人等案件,不让案件等人。”结果,一年下来,潘锦波的办案数在全院最多,办案效率也是最高,让那些一年前还很担心他能否呆下去的人感到很意外。

“作为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法官,潘锦波乐于与老百姓打交道,耐心倾听群众的心声,热心了解群众的诉求,他在办案中充分体现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十几年来,随处可以看到他的身影,无论是村落还是田间地头,辖区的老百姓亲切称他为‘平民法官’。”潘锦波的同事这样说。

“让百姓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是我最大的心愿”

在基层法庭,审理的大都是婚姻与家庭的案子,解决的大都是邻里纷争,但也常常受到亲情的挑战,友情的干扰,金钱的诱惑。

  潘锦波常说:“我审理的案件虽不是什么大案,但对老百姓来说,每件都是大案,一个人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我要让他们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20097月,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潘锦波了解到小俩口有感情基础,要离婚的真正原因是女方的父母嫌贫爱富,强迫女儿离婚,在判决的前一天,女方的父母为达目的,到打电话给潘庭长要宴请他吃饭,请求他帮忙。潘庭长一边婉言拒绝,一边劝告不要干涉女儿的婚姻,女方父母以为他嫌钱少,到潘庭长办公室从口袋里摸出一叠钞票。潘庭长板起面孔对女方父母进行了严厉地批评,并严肃地告诉他们不得强迫女儿离婚。最终女方父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潘法官认法不认钱,只怪我们一时糊涂,差点干出傻事,以后再也不干涉小俩口的婚姻了。”

  在石桥法庭,潘法官办案不仅认法不认钱,更是认法不认人。他在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时,被告是他亲戚,被告请他“帮忙照顾一下”。但潘锦波没有因为人情、亲情等影响案件公正审理,他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被告败诉,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利益。被告接到判决书后不由地说,“潘法官只认法不认人,这样的法官,我佩服”,并很快主动履行了法院判决。

  18年来,潘锦波没办过一件错案,也没有接受过当事人的一次吃请和礼金,许多到法庭打官司的人都说:“案件到了潘法官手里,我们心里就踏实了。”

创新审判机制实现群众最大满意

  近年来,为了破解群众立案难、打官司难,潘庭长要求工作人员一个笑脸、一杯茶水、一副热心肠对待群众。他还要求法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快速为群众立案,还要成为接待员,服务员,法律咨询员。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诉讼难的局面,潘锦波大胆实行改革,提出建立大立案流程。新的机制彻底改革了立审不分的弊端。新的流程建立带来的是公正、高效、廉洁。案件立案5分钟后当事人就明白,自己的案子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调查,什么时候判决,大大方便了群众的诉讼。法院诉讼案件明显增多,群众的怨气少了,2009年以来,潘锦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85件,标的额达1869万元,其中调解与经调解撤诉结案217件,调撤率达76%,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还被评为“2011感动梧州——法院十大优秀人物”。

“这是广东南丰法庭委托我们送达的传票,请你到时准时到庭。。。。。。”去年1017日上午1110分,石桥法庭的法官在诉讼联络员永安村总支部书记张耀群的带领下,找到了正在镇上务工的当事人陈某,陈某因为债务纠纷问题,被南丰县的黄某诉讼到法庭。南丰法庭的法官一直找不到陈某。

2012年以来,石桥法庭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在梧州两级法院率先推出创新之举,与毗邻的贺州市八步区法院信都法庭、广东省封开县法院南丰法庭建立网格化无缝对接,构建了两省三市跨区域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联动协调机制。

“我们结合创建无诉村(屯)工作中,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创建了由镇、社区(村)、组三级组成的协助法庭执行网络,形成了由法庭主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同工作大格局,在辖区的石桥、沙头、梨埠、木双、六堡5个镇的镇、社区(村)、组,聘请100多名干部群众为诉讼联络员,构成协助执行工作网络。”潘锦波向记者介绍。同时,该网络还与当地辖区派出所的报警电话形成“执行网络110”,初步形成一个良性的协助执行循环机制。

   “建立了跨区域法律文书委托送达、执行、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的联动协调机制,我们就不用担心法律文书‘无人认领’了,诉讼联络员就像分布在各乡镇、社区村(屯)里的‘千里眼’、‘顺风耳’”,广东怀集县法院南丰法庭庭长植连洲感激地说。

   潘锦波向记者介绍说:建立区域法院联动协调机制,强化不同地区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强在委托送达司法文书、案件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方面的互相协助,并将案件情况及时传递,实现案件跟踪与信息反馈同步,大大提高了送达效率,有效化解了“送达难”这一痼疾,缓解了办案的压力。

苍梧县法院院长陈文萍对石桥法庭的创新之举大为赞许:法庭在能到司法中以梧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构建“两广合作实验区”为目标,争当桂粤司法上合作的排头兵。

“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

“ 他们两家的矛盾经过好多人都没有解决,潘法官还真有办法,经过他的调解,两家终于握手言和了。”石桥村群众黄某告诉记者。

     李某与潘某两家房子前后相邻,两家历来关系很好。今年潘某把旧房子拆掉翻新建楼房的过程中,把原先的公共通道占为己有,妨碍了李某一家的出入。李某多次要求潘某留出原先的公共通道,均遭拒绝。李某十分气愤,于是纠集一帮亲朋好友到潘某家讨要说法,双方发生了严重的口角争执甚至拳脚相加,造成了双方流血事件。如果该案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

    弄清了事情的原委后,潘锦波多次带领干警上门调解,却对他们之间是否占用公共通道的事情只字不提,耐心给双方讲古人“让一让,三尺巷”的故事。两家人提起曾相互关照的时候,潘锦波趁热打铁向他们阐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劝导他们说,古人都能做到“让一让,三尺巷”,如今的我们就要珍惜以和为贵,作为几十年的老邻居,你们两家平时相互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多难得呀,咱们不能因为一点小事,一时冲动就翻脸闹矛盾,如果那样,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别扭啊!”潘锦波的一席话,让双方都面露愧色。经过潘锦波的不厌其烦地劝说,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动把原先占有的公共通道留出来,双方冰释前嫌,李某和潘某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看着眼前这一幕,潘锦波笑了,在场的人也都笑了。

    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用最大的耐心去排扰解难,钝化矛盾,是潘锦波的办案之道。

  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潘锦波始终以细心、耐心和同情心,在法与情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踏踏实实地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潘锦波调解案件的效率特别高,有时候一天经调解结案的就有四五件。问到潘锦波办案高效的诀窍时,他总是笑着说,用心、用情、多动脑筋就能办好。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这个世界就会变得无限的美好!”作为一名奋斗在农村基层法庭的法官,18年来,潘锦波就是这样把辛勤和汗水撒在了乡间小路上,把法律和真情播送给千家万户,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审判事业。他以令人叹服的工作业绩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谱写了一曲当代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青春之歌。

  

(李继远 陈荣昌 苏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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