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树形象 一心一意为人民
——藤县法院工作亮点巡礼
2012年以来,藤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与市中院的指导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做到队伍建设有抓手,司法能力有提高,审判工作有亮点,社会管理有创新,在全市法院审判绩效的排名由2011年的第四名上升到第二名。
轻案快审 提升刑事审判质量效率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从藤县看守所内传出,法官只用50分钟时间,7起适用简易程序集中审理的公诉刑事案件便审结完毕。
这7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在审理过程中,按照简易程序,法官对被告人的调查、告知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讯问被告人等法定程序予以依法“简化”。经审理,法庭当庭对案件进行了宣判,9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2012年4月,藤县法院在县政法委协调下,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联动关系,积极探索提高刑事审判质量效率的新途径、新方法,共同制定了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有关规定,并就如何提高刑事审判质量效率进行了探索和改革,率先在藤县看守所内特设刑事审判庭,将简易刑事案件集中在看守所内开庭审判。刑庭成立专门的轻案快审合议庭,由专人负责轻案快审工作,大幅度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缩短了司法警察提押时间和距离,既缓解了法院司法警察警力不足的现状,又确保了审判安全,节约了司法资源。2012年以来,通过轻案快审方式结案96件,在看守所里设立的审判庭共审理了刑事案件36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联动司法 打造和谐村屯(社区)
2012年初,藤县法院从辖区人口多、地域广,以及在城镇化进程中各种深层次矛盾集中爆发的实际情况,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强化能动司法,联动定纷止争,推行诉讼联络员制度,致力构建和谐村屯(社区),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讼程序之前。
在推动该项工作中,藤县法院出台了《藤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四个人民法庭为支点,在全县17个乡镇的304个村委会(社区)各选聘一名诉讼联络员,并对这些责任心强、熟人熟地的诉讼联络员加强法制宣传,使其较好地担当起社情民意“传达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和法院工作“宣传员”的作用,把司法化解矛盾工作网络向村屯、街道、社区推进,在每个村委(社区)都建立诉讼联系点,形成了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庭、村级诉讼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辐射整个辖区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
2012年7月,藤县法院通过诉讼联络员得知有24个当事人在多次上访均没有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准备起诉藤县某镇政府行政赔偿这一消息后,由院长亲自带队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后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这批影响重大的重复信访系列案件。
2011年底,原告莫某等5人以藤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在开采高岭土的过程中致使泥沙掩埋了其位于矿山下的水田,导致水田无法耕作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此前,原告方曾多次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处理不好极易引起群体上访。
实施诉讼联络员制度以来,藤县法院诉讼联络员协助法院进行案件送达、通知当事人到庭960多人次、参与诉前调解结案135件、诉讼调解结案89件。截至2012年底,全县17个乡镇304个村委(社区)中,共有156个村屯(社区)没有诉讼案件,营造了家庭矛盾不出户,邻里矛盾不出楼,群体矛盾不出村(社区)的良好氛围。由于藤县法院在推进诉讼联络员制度过程中有亮点、有力度,获得区高院蒋浦副院长的高度评价。
抓党建带队建 创先争优亮点凸显
在党建工作中,藤县法院推出四项创新:一是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一方面通过公开竞岗的方式选拔任用中层领导干部;另一方面实行年轻干部轮岗,选派年轻干部轮流到人民法庭锻炼,把新招录的公务员充实到办案一线,在全院形成创先争优的氛围。二是在“七·一”前后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党建知识竞赛、党建工作板报评比活动等系列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三是结合创建“无诉村屯(社区)”活动、“万名干部进村入户”活动以及开展定点扶贫工作,选派优秀党员干部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农村综治指导员等,提高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四是在本院网站开辟“机关党建”专栏,及时通报法庭党建工作信息,反映党建工作动态,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宣传党员先进典型,颂扬优秀党员风采。还积极申报“梧州十佳”机关党建示范点。因党建工作成绩突出,该院被县委授予“2010—2012年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并被县委推荐申报“梧州十佳”机关党建示范点。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实现新突破,全年共编发信息简报289篇,宣传稿件被各级主流媒体采用921篇,编发数、采用数分别是2011年同期的2.1倍和2.7倍。2012年6月份,藤县法院被县委统战部授予“同心•文化统战基地”。
构建维权网,维护妇女儿童维权益
藤县法院继续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在刑庭已成功申报市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太平、濛江、潭东和金鸡4个人民法庭以及立案庭、民一庭、执行庭的“妇女儿童维权岗”申报、创建工作,全力争创市级、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综治、信访、公安、检察、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完善维权工作制度和措施,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强化“维权”纽带,形成“维权”合力,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调解和执行力度,实施扶弱助困关爱工程。2012年,全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民商事案件371件,审结329件,其中调解结案207件,撤诉37件,调撤率为74.2%。
(黄海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