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院在2012年年度绩效考评中勇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全区第二名、全市第一名,全部公诉业务亦排名全区第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这是该院几年来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苦练组合拳打出真功夫的直观体现。2012年,长洲院共提出抗诉3件3人,获得梧州市检察院支持3件3人,获得法院改判3件3人。2013年,该院再接再厉,截止2月底又提出抗诉1件1人并获得梧州市检察院的支持。
一是长洲院领导高度重视,注重转变观念。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区院、市院和本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有关部署,并多次就专案开会研究部署,提高干警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切实解决好对“两个关系”的认识,形成打击合力,确保公正执法,有效防止权利滥用。
二是严把审查起诉关口,为提高抗诉质量打好基础。通过提高办案人员素质,逐步的强化和自我完善,做到准确无误地熟悉和领会具体法律法规,在提起公诉环节和抗诉环节,着重把握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同时,严格执行承办人审查、公诉部门会议讨论、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制度,层层把关,将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案件质量。
三是熟悉规定,深挖抗点。为了让干警熟悉并掌握抗诉工作的业务,多次组织干警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问题意见》等法律和指导文件和相应的抗诉成功的案例,开展讨论研究,使干警更清晰地理解抗诉的范围、标准及程序,并认识到刑事抗诉要取得成功必须深挖符合法律规定,有价值且易操作的抗点。该院遵循此思路积极寻找抗点,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由该院提出抗诉,梧州市检察院支持抗诉,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的文某盗窃案,该院认真分析,精准掌握其主犯地位及累犯情节这两个明显抗点,及时对该明显不当的判决提出抗诉。后经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对文某进行改判。
(傅大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