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5日起,我市2013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始年检注册。根据自治区司法厅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将对我市所有执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度审核与登记注册,未经年审登记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年检注册工作将于3月底结束。
(梧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