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的管理工作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针对这个热点问题,近年来蒙山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一流服务,得到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好评。
该院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除学习相关文件外,对全院的警车管理、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法警大队组织专人对警用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台帐,坚决杜绝车辆技术性能差和问题车上路,确保车辆安全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坚持开展《警车管理规定》、《违规使用警用车辆惩罚制度》、《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学习例会,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制定针对性措施,对闯红灯、滥用警灯、警报器等情况进行防范,进一步提高了驾驶员的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
与此同时,该院制定了《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用车申请报告》《机动车维修审批表》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警车公务用车出车、入库登记等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规范警车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车辆在出车前由驾驶员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回院后,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为随时出车做必要的准备。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使用警车进行社会监督,一旦发现违反规定驾驶警车的,按照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该院还加强警车日常管理,严禁将警车外借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驶警车,严禁公车私用,执行非紧急警务活动时,严禁将警车停放在宾馆、饭店或娱乐场所门口节假日,一律实施警车封车制度,全院所有的警车一律停放在院车库,加大检查力度,深化监督意识。
(庄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