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3-29  分享到:

 

今年以来,岑溪法院多措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廉洁,取得了明显成效。第一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务性支出减少了6.5万元,降幅达28%

认真组织学习,确保贯彻执行

该院坚持把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扩大会、办公例会、支部会、庭务会、在内网发布应知应会知识、出版板报、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传达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批示精神,让这些规定入心入脑,引起重视,确保得到贯彻执行。

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一是结合实际,修改制定了《公务接待和会议开支管理办法》、《公务卡管理办法》、《公文发文管理规定》、《机关饭堂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予以公布,确保得到执行。

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院党组规定院领导今年主办案件不能少于2件,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案件不能少于2件,加大对审判实践的指导力度;每季度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通过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轻车简从,春节前院领导慰问挂点村、退休老同志和慰问法庭干警,做到了人员不超3人,车辆不超1辆;减少会议活动,提高效率和质量,坚持节俭办会。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厉行节约。院领导到法庭调研坚持在法庭食堂就餐,公务接待坚持从简,减少陪同人员;进一步完善干警食堂设施,以后公务接待将全部可以在食堂进行。

四是精简文件简报。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提高文件运转时效,推进文件简报网上传阅,法律文书网上审签,节约纸张。

五是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在机关食堂制作悬挂古人倡导节俭的诗画,实行严格的报餐管理制度,杜绝了以前不论是否用餐一律按机关全体干警人数买菜做饭所造成的浪费现象;院领导带头下班后不使用公车,严格执行警车晚上不在法院外过夜的规定,没有公车私用现象,大大节减了燃油费用的开支。

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在抓好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督查督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不流于形式、成为常态化,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变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今年13月份,全院共受理案件650件,已结案527件,结案率81%,与去年相比提高了7个百分点;上诉案件39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8%;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仅2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3%,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显著提升。

 

  (梁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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