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区高院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工作管理办法》后,岑溪法院积极整合原有负责委托拍卖的部门和人员,成立了司法技术辅助小组,统一管理司法委托拍卖。岑溪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小组成立以来,负责了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查封标的物评估、拍卖及司法鉴定的委托工作,不断加强与业务部门,特别是与执行局办案法官的协作配合,注重全方位监督,从技术和源头上规范了评估、拍卖程序。
目前,岑溪法院委托拍卖工作基本实现了:拍卖流程规范、制度完备;专人、专门机构负责;现场拍卖与网络竞价同步;拍卖过程全程监督;委托拍卖一案一卷。
由于拍卖工作的规范性,司法程序的严格性,也导致了司法拍卖的效率有待提高。针对司法委托拍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工作建议。今后岑溪法院将在保证公平、公正的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委托拍卖的司法效率,让司法为民来的更及时些。
(陈瑜清 刘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