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细致调解 继承纠纷握手言和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4-03  分享到:

 

家住梧州市万秀区某镇的七旬老人黎某某连同四个子女一起,将其妻子的妹妹、四子女的阿姨苏某贞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岳父母遗产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将被告苏某贞的存款予以冻结。这个看似剑拔弩张、矛盾重重的继承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处理。

苏某尧、石某某系原告黎某某的岳父母、四子女的外公外婆,生育了黎某某之妻苏某英(2003年病故)及被告苏某贞两个女儿。苏某尧、石某某生前遗留自留山、责任山共四份,于20126月被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政府征用,得到征地补偿款561791.48元,并全部支付给被告苏某贞。被告苏某贞收款后,只向五原告支付了50000元。五原告认为,苏某尧、石某某遗留自留山、责任山所得的征地补偿款,应按法定继承方式,由苏某英与被告苏某贞按法定继承方式平均继承;又因苏某英后于石某某、先于苏某尧去世,属于苏某英应继承的部分,由五原告转继承或代位继承,遂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配征地补偿款,由五原告和被告各分配280895.74元,扣除已支付的50000元,被告还需支付230895.74元。

经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之后,案件承办人方法官考虑到本案的实际情况,多次召集五原告及被告进行调解工作,让当事人明白到本案在分配征地补偿款争议之外更关系到深层次的家庭关系和亲情问题,不厌其烦地对双方析法理、诉亲情。通过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遗产继承的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苏某贞一次性支付10万元补偿款给五原告。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恢复了亲情与和睦,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方志宗、汪瑞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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