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离婚纠纷。被告梁某对他的妻子起诉离婚心生恨意,庭审结束后,在原告走出法院门口时与其发生争吵。值班法警迅速将其二人分开并做劝导工作,但是被告并不听劝告,扬言要用自己驾驶的小车对准备乘坐摩托车的原告进行报复性的冲撞,并且把自己驾驶的小车的引擎发动。
情况危急万分,值班法警迅速向大队长汇报情况。大队长迅速反应并调动充足警力到场,同时通知案件主办法官到场,以对被告进行引导和劝说。经过主办法官的劝说,被告虽然驾驶自己的小车离开了法院门口,但还是扬言要在原告必经的路上等着原告,以实施其报复。
大队长从主办法官处对原被告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了解,得知原告是外地人,此时正想乘车离开,但又怕被告在其前往乘车的途中守候,并对其乘坐的摩托车进行冲撞,从而发生难以想象的后果。为了确保原告的安全离开,案件主办法官和大队长商议后决定,由三名司法警察(一女警二男警)开警车把原告从法院送到所下榻的宾馆再送至车站,确保原告安全乘车离开。
在护送途中,司法警察发现了被告以及被告所驾驶的小车,当时被告正盯着路上所行驶的摩托车,进行仔细的观察与确认,但被告没想到的是该法院会安排警车护送原告安全离开。
(李金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