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垌法庭以亲情引导促成一离婚夫妻和好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5-08  分享到:

 

53下午,岑溪法院糯垌法庭傅法官在审理一起以家庭暴力为由诉请离婚的案件中,让随原告到庭以壮声威及声讨的姐妹、姑姨们参与调解,以亲情引导原、被告,最终促成了该对离婚夫妻的和好

原告李某福与被告黄某兴于200712月经人介绍相识谈婚,2008年正月底双方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分别于200811月、201210月剖腹产两子。婚初一年,原告经营小杂货店,被告当屠夫。后双方外出打工近一年到第一个孩子降生。因被告经常参与农村赌博,家庭生活捉襟见肘,就是近年来被告进矿区打工月收入有3000元左右也是如此。原告在家带儿子,杂货店在到广东打工前因进货无钱就出租了(租金1000元)。为生活费、医药费双方常常吵闹、也多次打架,原告也多次离家到娘家或大姐们家居住,一般是不够一个月都由被告接回,就金钱上原告方家庭常有接济。201341日,原告欲外出广东打工说让家婆帮带小孩,被告不同意,双方因此争吵,原告将一灌满热水的热水瓶向抱着稚子的被告砸去,被告避开后将原告抓住将其头按入水中说让原告清醒,险至原告窒息。事件后经村委、镇派出所调处,双方家人为此更是互有指责。原告不顾稚儿离开被告家并以与被告没有感情基础,性格不合,经常被被告打骂,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被告不同意离婚,他认为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破裂、无可挽回的程度。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情绪激动,滔滔不绝陈前事;被告则木讷,问一句答一句或半句。

“两次剖腹生两仔共13.8,要他按100元每斤算给1380元再说。”原告李某福激动地说。

就从这句话,主办法官认为调解和好有很大可能,随从调解和好这方面着手,进行分析、说理、劝说。旁听的原告亲友们也对法官的说法、析理、言辞深有感触,指责被告打人行为不对,但考虑到孩子年幼、被告方绝不同意让带走孩子和原告再生育面临的困难,在被原告那不失诙谐的言辞逗笑后,都纷纷劝说原告与被告和好,但要被告作出保证。最后,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和好的协议,被告保证在以后的家庭生活中不再使用暴力,不再参与赌博,保障家庭经济,原告则不乱发脾气。夫妻双方高高兴兴地把家还。

(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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