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全覆盖,司法触角控源头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5-08  分享到:

 

梧州法院创建“无诉社区村屯”活动经验获自治区高院充分肯定

52,自治区高级法院在今年第57期《广西法院信息》上刊登了梧州市中院撰写的题为《梧州法院创建“无诉社区村屯”成效好》的文章。自治区高院院长罗殿龙对此作出给予了充分肯定,罗院长在批示中指出,梧州市两级法院在创建‘无诉社区、村屯’活动中,坚持服务基层定位和诉前调解导向,立足源头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子,措施实、力度大、有特色、效果好,值得肯定。他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强化和谐司法的理念和措施,提升服务大局、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近年来,梧州市两级法院积极深入开展“无诉社区、无诉村屯”创建活动,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成功探索出“从多诉到少诉、从少诉到无诉、从无诉到和谐”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路子。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通过成立“法官社区服务室”,印制“法官联系卡”,发放挂点法官的姓名和手机、QQ号码等方式,让群众得到便捷法律服务。积极建立“便民诉讼联系点”,形成覆盖人民法庭、巡回审判法庭以及社区、村屯诉讼联系点“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制定“无诉社区、无诉村屯”创建工作制度和流程完善诉讼联络员工作机制,让诉讼联络员真正成为社情民意的“传达员”、矛盾化解的“调解员”和法院工作的“宣传员”。积极推行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实现司法工作与群众工作、心理疏导、改善社会管理有机结合,快速有效调处基层矛盾纠纷。三是延伸化解机制,着力做好源头稳控。组织法官带案深入基层、社区了解社情民意,落实稳控措施,诉前介入矛盾纠纷,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协助社区对吸毒、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融入社会。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讨论、庭审观摩等形式,加强对诉讼联络员、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开设法律宣传栏,印发法制宣传资料,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卢宇鸣  萧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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