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阿华被宣告死亡后,原告阿来拿着保单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却被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拒绝理赔!原告一纸诉状至法院,经笔迹鉴定,真相大白,原告被判驳回诉讼请求。
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
为保险金诉至法院
阿华被宣告死亡后,原告阿来曾向保险公司索取保险费和意外身故保险金,遭到被告保险公司拒绝,称该保单已经变更投保人,保险合同已经解除,不存在理赔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原告遂诉至法院。
确认该保险合同是否已经解除成为该案的争议焦点。
庭上,原告阿来提出被告提供的保险合同是伪造的,变更申请书投保人的“阿来”签字不是其本人签字的;退保批单是另一合同的批单,银行存折虽是阿来的,但不是退这笔保费,没有依据证明退保,其本人没有办理退保。
笔迹鉴定真相大白
阿来对该份存在异议的保险合同申请了司法鉴定。该院将有阿来签名的
原来,按照规定,该份《保险合同》上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能同为阿华一人,故阿华和阿来于
万秀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阿来作为投保人已申请退保,被告同意阿来的退保申请并已按照保险条款规定退给阿来相关保费,双方已解除上述保险合同。原告主张已缴纳续期保险费和没有办理退保手续,缺乏依据。且,阿来除了缴纳首期保险费,一直未缴纳续期保险费,显属违约。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讼争保险合同的保险费及意外身故的保险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何青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