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执行化解企业破产危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5-20  分享到:

  

515,随着最后一笔款项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上,梧州市五金交电公司与藤县五金交电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历经藤县法院十多年的艰苦执行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件追溯到1995年,当时梧州市五金交电公司以拖欠货款为由将藤县五金交电公司告到梧州市万秀区法院,经法院判决,藤县五金交电公司应偿还梧州市五金交电公司货款167411.49元及相应利息。后经梧州市万秀区法院委托藤县法院执行,藤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藤县五金交电公司为国有企业,有100多职工,但当时经营困难,连职工工资都无法正常发放,且尚有其他债务1000多万元,公司的房产、土地都已抵押给银行,公司濒临破产。面对如此情况,如继续执行下去只会徒增藤县五金交电公司负担,极有可能直接导致其破产,职工面临下岗,后果不堪设想。在确查难以执行的情况下,藤县法院于2006年果断中止执行,让该公司渡过难关。

时至今年416日,梧州市五金交电公司再申请恢复执行。鉴于藤县五金交电公司停业多年、债务重重,现在正处在恢复生机的阶段,不宜将该公司再陷于困境,藤县法院主办法官确定了调解优先的执行思路,并积极开展案件调解工作。最终,在我院法官的努力调解下,提出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梧州市五金交电公司只收取藤县五金交电公司65000元货款,两家公司达成和解,握手言和。至此,藤县五金交电公司又看到了希望,不用再担心职工下岗安置问题。一场破产危机悄然化解,企业得以再度焕发生机,地方经济稳定发展得到了有效维护,也为法院今后执行类似案件提供有益参考。

                                   (黄海峥 黄镇成 李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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