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糯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小额“争口气”人身损害赔偿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5-28  分享到:

 

522,岑溪法院糯垌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小额“争口气”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经派出所调处无法达成协议而成讼。经由法庭委托村委会调解、法庭上门看现场疏导、动用三位律师参与之力以及双方旁听亲友团协调,最终案件在开庭前和解,被告即时适当赔偿原告损失,原告申请撤回起诉。这是糯垌法庭充分运用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又一起成功案例。

201321313时许(春节期间),糯垌平炉村平塘四组的原告林某斌与被告林某森因屋前引水渠田基通行、占用等问题发生争吵,被告用手打了一拳头原告头部,致使原告受伤入院治疗13天,用去医疗费3935元,入、出院诊断为脑震荡和多处软组织挫伤,出院医嘱全休15天。事件发生后,被告因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0天。就该损害赔偿问题,派出所进行了调解,因被告只同意赔医疗费,而原告则要求被告赔偿9762元,分歧大,未果。201342,原告诉至糯垌法庭。

原、被告是堂兄弟,双方家道殷实,双方就是在斗气、斗狠。冤家宜解不宜结,纠缠下去可能世代成仇,影响安定团结。在诉前委托村委调解无效后,法庭才立的案,意向是促成庭前调解。一是征求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调解底线。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说可6000元。二是上门勘踏现场、取信于被告,做疏导、说法、析理工作。原、被告指认现场时势同水火、一触即发。我们只能分别入屋分别调解。被告对6000元赔偿有疑虑,倒是其老婆想给付了事。“入监”担惊受怕的。我们让被告多方咨询法律人再答复。三是让双方同村同姓律师从中斡旋。该律师提出双方各退半步,5500元,其答应尽量做通被告工作。反馈到原告律师,同意。无奈,原告律师过于自信,原告要8000元。原告律师气愤不再担任原告代理,原告另请高就。被告倒是应承了。我们空喜欢一场,但我们还没有放弃调解。四是核实案件损失。原告按照从事运输业计算误工费,实应该按农林副牧渔业标准,营养费因不构成伤残和没有医疗机构意见,不能支持,交通费请求过高。原告的损失经上计算,为6803元。被告动手在前,负担主要责任,数额在5000元幅度波动。五是对当事人作法律释明,特别是原告的现任律师。原告现任律师提出照旧,5500元,被告不允,只同意5000元。原告在律师劝说及法官释法、陈述执行风险等告知下,同意调解意见,只要求即时给付。被告同意。

该案审理进度快,法庭法官加大了对案件的调解力度,想发设法,对当事人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电话调解等方式交替,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该案的成功调解,成为法庭法官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

(傅小林)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