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积极参加政法委牵头的公、检、法联合下访活动
上访人石某贞系藤县濛江镇人,因对1985年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一案,以法院判决被告人石某楚量刑过轻及民事赔偿数额过少为由对判决不服,多次赴市、县人大、政法委上访。在接访中,各部门领导热情接待当事人坐下后,仔细倾听、认真记录其反映的各项诉求,并耐心释法明理,细致讲解《信访条列》规定,当事人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而不得有越级上访等过激行为;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问题,因政法部门是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必须经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做到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依法作出判决,而不能只轻信口供。经过各部门领导入情入法入理的解释,上访人的态度有所缓和。最后,各部门均明确表态,对于上访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都会认真分析研究,并于15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切实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据悉,近年来,藤县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通过积极开展“领导大接访、带案下访”等活动,并加强与多部门沟通联调,坚持做好信访源头治理、积案分类化解、领导包案稳控工作,做到耐心疏导、程序规范、以理服人,确保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稳控。
(张明环 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