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姐姐释封存制度 少年犯消顾虑树信心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5-28  分享到:

 

“铃铃铃……”下午两点半,万秀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刚刚到办公室,手机铃声就急促的响起。一看来电显示是少年犯小林,法官心里“咯噔”了一下。现年22岁的小林在2009年因犯抢劫罪被万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将在今年年底缓刑考验期期满。这几年少年法庭法官每年都会多次对小林采取家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回访帮教,随时掌握小林的改造情况。为了更好地帮教,法官还特地把私人手机号给了小林,以便小林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得到帮助和指导。

看到是小林打电话来,生怕小林遇到什么事的法官马上接起电话。“法官姐姐,您好,我是小林,我想跟您汇报一下我的近期情况!”小林欢快的声音在话筒那头响起,原来是乖巧的小林又来主动汇报思想了。小林家在乡镇,跟父亲临时到梧州,就想顺便跟法官汇报,怕找不到法官,这才打了法官的手机,法官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一看到熟悉的法官姐姐,越发显得精神和俊朗的小林高兴地向法官问了好,小林的爸爸也亲切地和法官姐姐拉起家常,大家有说有笑,引得在大厅的群众们纷纷好奇地从门外看进来,此刻的法官和当事人仿佛是和谐的一家人。交谈中,小林的爸爸向法官表示,非常感谢今年1月份时少年法庭的法官联合共青团市委的领导抽空一起到其家中进行家访,这让他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法院和社会对失足少年的关心,少年法庭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方针切切实实鼓励了小林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改造,现在的小林乐观向上,努力工作,让家人感到非常欣慰。

法官姐姐仔细询问了小林现在的工作学习情况、空闲时间的娱乐方式等,小林向法官姐姐一一详细作了汇报。当了解到初中未毕业就辍学的小林最近正在学习营销知识,法官姐姐鼓励小林边学边实践,还教会小林一些学习方法,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法官姐姐问及小林在工作、生活上有何困难时,本来健谈的小林突然停顿了一下,面有犹豫地看向其父亲。原来是小林见其临近刑期届满,担心自己以后的工作生活甚至前途都会被曾经的犯罪前科影响,前段时间他在报纸上看到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报道,迷惑的他仿佛又看到了希望,收起了这份报纸,迫不及待地来找到法官姐姐,想问问这个制度是怎么一回事。法官姐姐一听,耐心地向小林及其父亲详细地解释,201311开始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了消除小林的顾虑,法官姐姐还向其介绍了近日才由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布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规定》中关于封存案件范围、封存内容、档案管理以及向相关工作部门对封存工作的衔接和申请档案查询方面作出的详细规定。小林及其父亲认真听了法官的介绍后,脸上又重新露出舒心的笑容。最后,小林非常感激地对蒙法官说:“法官姐姐,谢谢您消除了我的顾虑,现在我对以后的生活很有信心!”

看着小林阳光般的笑容,少年法庭的法官姐姐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为保护少年犯隐私,特用“小林”隐去真名)

 

                                                (梁萍萍)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