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也穿起“法袍”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5-30  分享到:

 

蒙山县人民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法院为我们每位陪审员配发了秋冬装和春夏装审案服各两套,还有统一的领带、徽章、工作牌,我这个不穿‘法袍’的准法官,也有‘法袍’穿了。”520,人员陪审员莫辉到蒙山县人民法院领取统一规范的审案服时高兴地说道。

建立人民陪审员管理新模式,是蒙山县人民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该院新社会管理,完善人民陪审工作,建立了一支素质优良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有效的促进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今年14月份,蒙山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40件,陪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员参与办理的案件全部良好以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陪审员来自我县社会各界,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和丰富的社会阅历,将‘公众智慧’引入了诉讼领域,将‘民间智慧’溶入了司法,丰富和完善了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判断,拓展了视野。陪审员还以案讲法,担当起调解、宣传、联络员角色,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增强了法院裁判的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同感。”对于该院的人民陪审员,蒙山县法院院长张勇如此评价道。

增强陪审合议正能量

蒙山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15名,占法官总数的43%。其中男性和女性各占80%20%,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5人。这15名人民陪审员有着广泛的代表性,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代表,也有来自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干部、教师、退休干部。由于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欠缺,适用法律的技术较低,蒙山法院定期、不定期邀请资深法官为人民陪审员授课,并采取集中授课,专门辅导、庭审观摩和参加市中院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辨别案情、采信证据及调解案件的能力,促使他们更好更快地适应陪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同时为了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理论水平,为他们订阅各种办案手册、相关法律书籍、在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开设了法律业务知识学习书柜等。

另外,坚持半年召开了一次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人民陪审员审判工作纪律和新的司法解释,并互相交流陪审经验,征求意见。还组织人民陪审员到先进法院取经学习,拓宽陪审员视野,增进陪审员互动。

随着业务能力的逐步提高,三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出庭参与审理或调解案件272件,参与协调纠纷55件,提高了审判效率。

“要真正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不当花瓶和摆设,就必须熟透法律。”人民陪审员莫运春对于陪审的经历,有他自己看法。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以来,莫运春经常刻苦钻研法律书籍,虚心向法官请教遇到的难题,细心揣摩参与陪审的每一件案件,经常阅看《人民法院报》刊载的案例和审判理论文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公正参与处理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236,陈盛珍等人诉韩祖新旅馆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本只是简易程序审理,因案情复杂,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还需要追加当事人,三次开庭的证据、证人都在变化,莫运春同志不厌其烦,每次都能及时参阅案卷证据材料,了解案情,认真审理,适时发问,在评议时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使这一在蒙山县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了公正判决,社会效果良好,体现了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应有的素质。

构建特色管理新模式

近年来,蒙山法院创新社会管理,为人员陪审员单独建立人事管理机制,明确政工科作为人民陪审员管理的专门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人民陪审员任免、考核、履职、学习培训等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开发了《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对15名陪审员基本情况、专业特长、陪审员参审等情况实行数字化管理,统一输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各业务庭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送达、执行、调解等工作情况及时记入档案。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执行等工作后,要求及时填写《人民陪审员工作日记》,将工作情况、案件处理结果以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等进行详细的记录。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业绩、政治思想、司法礼仪、纪律作风等情况每季度进行考评。

与此同时,该院也注重对陪审员的人文关怀,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室,配置了办公桌椅、电话、饮水机等办公用具,订购《人民法院报》和《司法文件选》,印制《学习资料汇编》,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还主动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所在单位对陪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时间上给予充分的保障,尽力为陪审员解决其工审矛盾,让人民陪审员及时进行阅卷,及时出庭参审。

打造陪审执业荣誉感

每年,蒙山法院对于积极参审、审判实绩突出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颁发证书,落实物质奖励政策,并及时函告其单位,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陪执的荣誉感和积极性。积极向县委汇报,与政府、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培训的补助范围和标准,促进了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的落实。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案件、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工作的支持。

另外,为使社会化的人民陪审员与职业化、专业化的法官互相配合,保证人民陪审员切实履行职责,在案件审理或调解和其它场合中,蒙山法院充分重视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引导他们从不同角度积极宣传法律,以自身优势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化解矛盾,在法院与领导机关、社会大众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司法工作向社会延伸。

201238,蒙山镇北楼村上北楼组由于不服林业行政裁决,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此案处理不当,将引起两个村民小组之间的集体性事件。为此,蒙山法院通知有着多年的森林纠纷调解和陪审经验的人民陪审员李昌健一同审理此案。在调解过程中,李昌健通过入情入理的法律宣传,又将民间的风俗人情灌输当事人,纯朴的民众语言使当事人对法律的规定产生了认同心理,最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在人民群众心中,人民陪审员就是亲民的“法官”。
   
李昌健深有感触地说:“担任人民陪审员没有显赫的权力,也没有丰厚的经济实惠,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使命,是一种光荣。我看中的就是这份责任和光荣,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对公平和正义的孜孜以求。”
 

                                           (李继远  桂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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