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助取车 案结事了得称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5-30 分享到:
2013年5月28日11点,在岑溪法院民一庭徐北昌庭长和主办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被告梁某健及其家属在糯垌镇古河村的原告林某来家中顺利领回属于她的麦特牌女装摩托车一辆。至此,这起离婚案,从双方剑拔弩张到同时向主办法官道谢声中落下帷幕,彰显了民一庭干警为民办事讲实效,案结事了得民心的群众情怀。
2013年3月27日下午3点30分,民一庭法官正在审理原告林天来诉被告梁某健离婚一案。庭审前,出现一阵阵骚动,被告及其家属纷纷大声指责原告的不是。主办法官很快控制了场面,庭审按时顺利进行。到了调解阶段,双方主要就补偿问题争执不休,调解陷入僵局。主办法官当机立断宣布休庭10分钟,再慢慢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庭长徐北昌了解到主办法官的调解僵局后,也主动参与进调解。经过了一个多小时耐心说服教育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原告与被告双方自愿离婚,原告一次性补偿1000元给被告,且当庭交付清楚,被告的嫁妆麦特牌女装摩托车一辆归被告,其他归原告所有。此时,已是下午5时30分,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主办法官即刻草拟调解书,并交付签发打印,终于在下班时将调解书发到了原、被告手中。
考虑到原、被告的家属之间已存在矛盾,到时被告到原告家中取摩托车时,存在重新出现争端的可能性。为实现案结事了,徐庭长与主办法官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陪被告到原告家中取摩托车。于是,出现开头的一幕。
一个完满结案的离婚案件,耗费法官大量的心血,换来了社会和谐和安宁,体现了岑溪法院的法官不仅把司法为民牢记在心里,而且落实在实践中。
(黄庆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