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官勘验山林随行记
“走,上山去。”
“去,到山腰争议的地块去看看。”
“山那头还有一处垦荒地吗?我们一定要过去指认。”
……
一声声令下,一行人马穿越丛林、踏行山涧,向着一处处争议地块范围进发。5月30日上午,藤县法院行政庭法官辗转百余公里,在当事人的指引下,冒着烈日炎炎,爬山涉水、破荆斩刺,来到北部山区古龙镇桥头冲(山名)开展案件现场勘查,为案件下一步开庭审理奠定基础。
案件争议焦点是桥头冲的归属问题。桥头冲虽只是一座小山头,但北临公路,三面环水,土地肥沃,松林茂盛,郁郁葱葱,殊为养眼。由于历史原因,相邻的会凤村和思竟村对该山头的权属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纠纷不断。
桥头冲权属纠纷一案,正是藤县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林地纠纷之一。案件经县、市两级政府处理,当事人仍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用原告的话来说,他们就要讨个“说法”。
藤县,山清水秀,林木尤丰,为荣膺广西首个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梧州市的林业大县,全县森林面积29.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5.66%。毋庸置疑,森林资源已然是藤县一大生态和经济优势。近年来,该县林产林化和林下经济一路高歌,山林经济也给村民群众带来眼看得见、手摸得着的“真金白银”,山林纠纷也随之多发重发。
“近三年来,藤县山林纠纷占到行政诉讼案件的三分之一还要多,一方面说明群众法治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也说明山林纠纷中的利益纠葛更加复杂。”富有十多年行政审判工作经验的行政庭林振朝庭长说,“对于这类‘民告官’案件,大多都以调解方式予以纾解,进入诉讼程序的案子都比较复杂,办案法官更应该树立‘铁案’意识,依法公正裁判,让每一个山林纠纷案件审理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办“铁案”得有“铁”的事实证据。于是,到了山脚,还要登山顶。过了山头,还要探路寻找山腰的地块。下了山,还要环山而行,沿河勘验。法官们一步一个脚印,丈量着这个被两村村民争了近十年之久的山头。
“五年前,我就到这个山头处理两村之间的争议了,问题至今还没个了断。地丢荒了,林子也没得到很好的利用,这对哪一方都不利啊。”一同前往勘验的古龙镇司法所所长潘家式叹息道。一路上,在村民之前垦荒的地块上,与人齐高的荒草成了绝对主角,偶见数棵松树苗,皆是“发育不良”。
南国五月,酷热难耐,夏蝉高鸣,偶有野鸟掠影,凌空而飞。由于山林争议迭起,多年来未有人打理,荆棘丛生、荒草遍地、蚊虫猖狂,大家一路走得并不顺利,“状况”重重。
“哎呀,好痛。”在前头,黄群萍法官“咚”地摔了一跤。
“哗,我胳膊被虫子咬得红红的一片了。”在后头,刚到法院工作不久的王支芳喊了起来。
“哎哟,我鞋子陷泥里去了。”法官黎丽特地换了双登山鞋,但预想不到还要走一段不短的泥水路。
但这都难不住大家。每到一个争议现场,办案人员都拿出案卷,让双方当事人走到一起对争议地块位置、范围一一询问,一一指认,汗水湿透了衣服,脚跟磨出了水泡,手臂脸庞被叮咬出一个个疙瘩,谁都没有半句怨言。
“这么个大热天,法官们不辞辛苦,登山查看,来回勘验,对我们提起的诉讼争议地点逐一指认,我们就认法官这个认真劲,案子给法官判,我们放心。”案件原告代表古龙镇金凤村民委员会会凤村第二小组长宋记生说道。当日,办案人员辛勤的汗水并没有白费,在整个勘验过程中,曾经剑拔弩张、势不两立的双方当事人情绪渐趋平息,坚信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山林纠纷背后牵扯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尤为迫切,我们法官必须用公正司法去回应民生诉求,用法律的尊严去维护群众的利益。”站在山头,望着延绵而去的远山,林振朝若有所思地说,“我们办理好每一件案子,都可以起到教育一片的作用,这是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这过程或许很艰难,但很值得。”
百姓渴求公平正义,时代呼唤公平正义。
莽莽丛林中,潺潺河水边,办案法官的身影约隐其间,如一个个砝码,为法治社会加码;又如一个个音符,演奏出生动的司法乐章。
因为,在法官心目中,守护这片热土,这一方青山绿水,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因为,透过公平正义,司法的力量才更加坚毅,远山层层青黛才更加安宁,更加美丽迷人。
(黄海峥 黎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