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法院从今年起把道德讲堂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方式,通过身边的人讲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学习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从而营造“积小善为大善”、“积小德为大德”的良好氛围,使干警自觉成为道德的传播者和实践者,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打下基础。
近年来,蒙山法院将文化建设作为各项工作持续发展的“引擎”,推动了审判事业的蒸蒸日上。该院积极谋划建设学习型法院,成立多个群众性文体活动兴趣小组,通过文化的潜移默化,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队伍呈现出团结、富有战斗力的新面貌,通过模范的带动,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先后获得了“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院阳光司法示范单位”和自治区“和谐单位”、“文明单位”等荣誉。
(唐慧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