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诉讼开上“快班车”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6-06  分享到:

 

万秀法院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民商事案件

“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又简便,我当然愿意选择啦。”听完万秀法院立案庭法官对小额诉讼程序的介绍,欧某乐呵呵的回答。

欧某与被告邓某原为朋友,20116月由于邓某生意上资金周转不灵,欧某出借10000元现金给朋友解燃眉之急,并约好当天下午即归还的,结果邓某只能归还2000元。其后,双方一直协商还款事宜,都没有得到解决,欧某不胜其烦只好诉至法院。

立案法官审查起诉材料后,认为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条件,在立案受理时明确告知了欧某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由于小额诉讼程序在本市尚未普遍,很多当事人还不甚了解,法官担心当事人会有抵触情绪,结果欧某不但同意适用,还认真地说:“我身边有很多热心的朋友,借出几百到几千块钱给别人,由于怕诉讼时间过长,麻烦多,钱又少,都不想去起诉,现在有了小额诉讼程序就好了,我们总算搭上了诉讼的‘快班车’。”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自治区高院相关指导意见,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如果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元(标的限额由高院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每年定期发布)的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于当事人起诉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条件的,一般在三日内立案,并于立案当日将案件移送相关审判庭,当事人的答辩期一般不超过七个工作日,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选择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可以安排在晚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开庭,可以在当事人住所、工作场地或争议发生地等地点开庭审理,并在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审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李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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