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示范作用,共建美丽乡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6-25  分享到:

 

岑溪法院联系指导“美丽岑溪·清洁乡村”工作纪实

岑溪市人民法院作为糯垌镇古兰村“美丽岑溪·清洁乡村”工作联系单位,该院通过发挥党员的示范作用,带领古兰村群众积极投身到清洁乡村活动中,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新农村。

集中整治,村容环境焕然一新

“糯垌镇古兰村位于公路沿线,207国道经过该村,车辆通过给公路两边留下了大量的垃圾;另外,全村有3个自然村,群众经常倒垃圾形成的垃圾堆积点有5个,这些重点区域必须要马上进行整治。”作为岑溪法院联系古兰村工作队的李先明队长经过实地调查了解后,对工作如何开展已经有了初步的方向。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集中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同时在全村营造一种人人参与清洁活动的氛围,这是驻村工作队与古兰村干部达成的一致认识。

很快,一支由35名法院干警组成的党员先锋队来到古兰村与该村的党员群众一起开展卫生整治活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有的负责扫地、有的负责用锄头将臭水沟里的生活垃圾一点一点地抠出来、有的负责将垃圾铲到垃圾车上进行集中处理,干得热火朝天。一个个垃圾堆积点在古兰村消失,一个个群众自发参与到集中整治活动中来。由于亲自体验了集中整治的辛苦,群众卫生保洁的意识增强了,不乱倒垃圾的自觉性提高了,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培育新风,形成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全民动员,全员参与,齐心协力建设洁净、文明、优美、和谐的新农村。”这是岑溪市人民法院利用移动通信公司“企信通”平台向古兰村每一位移动手机用户发出的清洁乡村活动宣传短信。

“我们要通过这种最便捷、覆盖面最广的方式向村民群众宣传清洁乡村工作,以提高群众的清洁生活意识。”驻村工作队长李先明如是说。

在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有关“垃圾不乱倒,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不得在道路上乱挖排水沟”等规定经过村民委员会的相关程序写进了古兰村的环境卫生清洁公约,并且这些新修订的村规民约都被制作成宣传板报放置于古兰村的每一个自然村,时刻提醒村民群众自觉遵守。

“要形成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必须培育村民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清洁生产习惯,而村规民约正起到了这样的约束作用。下一步,我们村委会还将在工作队的指导下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引导村民群众自觉增强卫生保洁意识,做到人人都知道要讲卫生,实现人人都当保洁员、人人都是监督员,不断提升村民的生态文明水平。”古兰村负责该项工作的村干部高勇对下一步工作已经作出了谋划。

加强指导,留下永远不走的工作队

“法院将全力支持古兰村的清洁乡村工作,尽力协助解决该村的各项工作困难;驻村工作队要将新农村建设与清洁乡村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活动的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使领导干部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帮民富的好做法常态化,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这是岑溪法院张光霖院长在与该村干部座谈时说的一席话,这也是对工作队提出的具体要求。

据了解,古兰村不仅是岑溪法院清洁乡村工作联系单位,还是新农村建设挂点村,从2011年开始法院的工作队就进驻到该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经过工作队和村干部以及该村党员的共同努力,至今,该村建成了220平方米的村级图书馆,硬化环村道路4公里,实现了每个自然村通水泥路;共有300多户建立了沼气池,占全村户数的60%,对节约能源、改善和保护环境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工作队还利用自身的法律知识,为该村群众解决了各种纠纷9件,接受法律咨询96人次。

对下一步工作,工作队李先明队长已经有了打算,就是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统筹落实资金,争取在每个自然村建立一个垃圾池,堆放村民日常生活垃圾,杜绝垃圾乱扔滥倒现象,确保污染源合理有序;同时落实专兼职的保洁员和垃圾收集运输车,负责卫生保持和垃圾收运工作,确保村屯环境卫生,并进一步改良田园生态,改进水源质量,以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

                                                      (梁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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