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将司法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6-27  分享到:

 

感谢法官总是为我这个行动不便且年老耳背的五保户着想,通过诉讼联络员帮我补交诉讼材料,还不辞劳苦第二次下乡开庭,真正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已过花甲之年的吴老汉拉着何法官的手满怀感激地说。近日,藤县人民法院潭东法庭巡回办案,驱车2个多小时到纠纷地开庭,成功审结一起争议较大的吴某义诉何某群、吴某中及第三人(被告何某群的三个女儿,均已出嫁)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并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深入推进阳光司法。

家住天平镇新陈村的吴某义老汉,与被告何某群、吴某中系叔嫂与叔侄关系。1981年,吴老汉与其哥哥(2002年去世)、嫂子共同建成现讼争的房屋,并与其哥嫂的四个子女一起生活。1985年,吴老汉外出务工,直到2009年回家。回家后,吴老汉对被告仅为其提供1间居室的做法极为不满。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执,此事经村委及镇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无果。为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20131月,吴老汉遂将嫂子及侄子一起告上法庭,请求确认诉争房屋的一半所有权归其所有。

为及时、准确掌握案情,主办法官充分利用下乡开庭时机,深入被告家中细致勘验双方诉争的房屋,为庭审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在庭审中,由于吴老汉有点耳背,主办法官及书记员主动提高嗓门,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详细告知其享有的每一项诉讼权利,并耐心向其询问案情,对于他没有听清楚的话语,再次大声重复讲述,直到其听清楚、听明白为止。经过激烈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主办法官通过认真核实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查明该诉争的房屋是吴老汉与其哥嫂三人共同出资出力建造而非吴老汉其与哥哥两人共建事实。最后,法庭根据查明的事实并结合双方的居住现状依法当庭作出判决。

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的嗓子已经沙哑了,令在座旁听的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十分钦佩法官的魄力、执着和耐心,认为整个庭审过程准备充分、程序规范、语音简练,并称赞巡回开庭这一做法将司法温暖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同时,双方当事人也为法官的诚心、耐心所打动,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据悉,近年来,藤县法院潭东法庭将巡回审判作为创新便民措施,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手段。自2010年以来,该庭通过巡回办案方式审结案件184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58件,调解率达85%,使巡回审判发挥了最大效能,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张明环  李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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