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及时制止了一起违法录音录像行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6-27  分享到:

 

625,岑溪法院对一名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中使用手机进行录音录像的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及时地予以制止,并对该名旁听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这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由岑溪法院民一庭承办。庭审中,案件的主办人发现旁听人员罗某干违反法庭纪律,正在用手机对庭审过程进行录像、录音。经制止无效后,案件主办人立即宣布休庭,责令罗某干把手机暂时交到审判台。在庭审秩序恢复后在继续开庭。庭审结束后,主办人立即将该情况向民一庭徐庭长进行汇报。徐庭长立即带罗某干到法院技术科对罗某干进行询问,并对手机进行检验。经检验,罗某干利用手机对庭审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违法行为事实存在。罗某干承认了错误,对该行为表示后悔,要求法院给其改正的机会,也主动把手机内存卡交由法院销毁。徐庭长对罗某干的违法行为进行训诫教育,罗某干诚恳接受教育,并写下保证书,表示以后绝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岑溪法院法官及时处置对违反庭审纪律的违法录音录像行为,严肃了庭审纪律与秩序,有力地捍卫了法律尊严和权威。

                                (黄庆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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