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督查组到藤县法院督查司法作风建设及警车专项治理工作
督查组成员在查看了藤县法院落实警车管理制度及进行警车专项治理等相关台帐资料后,认真听取了藤县法院关于警车管理使用的情况汇报。该院由分管副院长罗东强向中院督查组作重点汇报。近年来,藤县法院严格执行警车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的部署,进行警车管理使用和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干警使用警车行为,并专门选用作风正派、取得驾驶执照、实际驾龄在三年以上、技术熟练、且无重大违规违章记录的干警为法院的警车驾驶员,确保警车安全使用,树立法院良好形象。但藤县法院在警车管理和使用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藤县法院实有编制车辆31台,已使用编制28台,其中有8台是上世纪九十年代购入的,现已闲置淘汰,多年没有使用,但是由于证照不全等原因,目前还无法办理车辆报废、消编手续。现实有公务用车和警车只有20台,而且部分车辆购置使用时间已超过8年,车辆陈旧,安全性能差,维修率高,现有车辆已无法满足日常审判执行工作需要。
听取了藤县法院关于警车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后,黄组长对藤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关于开展警车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藤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警车管理使用工作,认真抓好警车专项治理,并采取了得力措施规范警车管理,有效地遏制了违规使用问题。黄组长还就今后在警车管理使用方面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对车辆管理制度要狠抓落实,规范管理,对警车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整改。二是对残旧、安全性能差的车辆要及时办理报废、消编手续,确保公务用车和警车的实际使用效能。三是要加强日常车辆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使用警车现象
在会上,石忠贵院长还就藤县法院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汇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总结阶段。

(李夏 莫信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