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屠宰场私宰生猪销售 4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7-11  分享到:

 

近日,蒙山警方破获一起私设屠场私宰生猪案,抓获犯罪嫌疑9人,其中4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广西蒙山县公安局自开展“打击食品犯罪,维护餐桌安全”工作以来,该局治安管理大队以一村一警工作为契机,深入辖区开展大走访活动,摸排案件线索。5月底公安局治安大队一挂村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每天早上有人在蒙山县城附近洲南村大教岭一民房里私自杀猪,疑是非法屠宰,请求公安前来查处。接警后,公安局通过摸排并认真研究行动计划,于529凌晨五点组织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共20多名民警迅速出击捣毁了这一生猪私宰窝点。

在现场,民警看到在狭小的空间里各种屠宰设备应有尽有,空气里夹杂着难闻的味道。几名工人正在忙碌着,有的负责除毛、有的负责清理内脏,忙得不亦乐乎,对民警到来全然不知,民警当场抓获了9人,刑事拘留4人,扣押了230多公斤猪肉,同时在冰箱里有一批变色变味的猪肉,办案民警全部将这些猪肉移交食品安全部门捡验处理。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林某新、林某、黄某、黎某、周某如实交代了私宰生猪并销售的犯罪事实。自20121月至20135月,犯罪嫌疑人林某新、林某、黄某、黎某、周某等人在未经行政许可的情况下私设屠宰场,并大量收购生猪私自屠宰并在蒙山县东市场等地销售,私自屠宰生猪1000余头,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据办案民案分析,现在私宰场的存在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一些商贩法律意识淡薄,以为私宰生猪销售只是被行政处罚,没有考虑到涉嫌犯罪的问题,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二是为了利益问题。不法商贩有时也通过非常低的价格购进问题猪,然后按正常的价格出售获取丰厚的利润,这些利润足以让这些不法商贩铤而走险。再加上一些饮食服务行业在为私宰商提供了广大的市场,以低于市场价格直接上门交易私宰猪肉。

目前,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县公安局民警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陆洪强、刁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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