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岑溪法院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大局,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为目的,依据“六五”普法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积极认真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我市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做好宣传工作为普法的核心。
首先,以审判工作为核心,坚持审判和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力求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审判业务庭公开审判时,尽量多吸纳旁听群众,组织企业职工、青少年学生、农村妇女、相关部门人员参加旁听,向他们宣传法律,扩大法制宣传范围。
其次,以开展法制宣传专题活动为辅,认真做好重点时期的普法工作。利用“
第三,采取主动上门宣传法律的形式,积极主动到企业、挂点镇、街道、学校、机关单位上法制课。针对上述地方法制缺陷,采取“院长服务企业”、“巡回法庭”、“法律五进”、“校园模拟法庭”、“法律培训课”、“司法建议”等方式进行零距离法制宣传,解决上述地方最迫切的法律问题。
二、常态化机制建设是普法的保障。
“少年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岗”是岑溪法院固定制度建设。该院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和“妇女儿童维权岗”作用,做好青少年、妇女、儿童普法工作。相关业务部门结合审判工作,采取青少年、妇女、儿童容易接受的形式,如旁听审判、模拟法庭、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和组织参观法院法制展览等,对进行法青少年、妇女、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法院简报、信息,岑溪法院网的维护与更新,以及法院微博,都是岑溪法院固定的宣传工具。依据这些常态化的宣传工具,通过报道普法最新动态、庭审直播、以案说法等方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不拘一格,生动活泼、形象地宣传法制。
(翁建坤、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