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交流 碰撞升华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7-23  分享到:

 

参加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仲夏季节,我有幸走进北京,参加最高法院根据年初培训计划和要求举办的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培训班,该班于71319日在北京市通州区红旗宾馆进行,全国高、中级人民法院从事人民法庭工作的负责人和优秀的人民法庭庭长共217名同志参加了培训。时间飞逝,七天的学习生活很快结束了,然而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国家法官学院老师热情服务及最高法院学者法官的渊博学识、严谨态度历历在目,老师们的指导、教诲及与同学们经验交流、探讨问题智慧的争论声亦萦绕耳畔。

能够到北京学习是一种荣耀,这是院领导对自己的信任和关爱,也是更好地做好工作的责任。此次培训采用封闭式管理,教学内容上结合当前民事审判的疑难问题、热点问题精心编排,全部由最高法院学者型资深法官言传身教,作为专项审判实务,无一不体现出组织上的高度重视和良苦用心。因授课内容与审判实务息息相关,学习机遇十分珍贵,只争朝夕,我自觉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认真聆听,仔细笔记,学习生活俨然高中学子丰富充实并紧张,受益匪浅。几天来,共聆听了10位名家大师的10余次讲课和座谈等活动。最高法院的领导和资深法官老师们或幽默或儒雅的风采让我为之倾倒,严谨的治学态度让我为之震憾。深邃的理论、跳跃的思维或似大珠小珠落玉盘或如和风细雨在老师们的言谈话语中不经意地浸润着我们的心智,陶冶着我的情操、开启着我的思维。理论与实践的火花在脑中碰撞,心灵的启迪和升华让我感悟频生。与同行的学子们进行思想交流、碰撞,彼此尊重并一见如故。感受最深及收益最多的几个方面:  

1、法学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丰富充实。法庭偏重于审判业务工作,关注国家宏观领域和现实生活的新型纠纷及发展方向较少,经过这次学习在这方面有很大的加强。进一步了解国际和中国的法治态势,中国社会管理弊端凸显,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涌进法院,人民法院推进法治进程的道路艰难曲折,加深了对法治理念和能动司法理论的理解与认同。法学理论方面,物权、债权交织和证据运用程序理论等如何破解,再次深刻体会到法学理论的精深和广博。如王林清法官讲授劳动争议和民间借贷理论时幽默风趣,将原本枯燥的理论培训演绎得生动活泼,让聆听者在意犹未尽中,重新审视和反省,间或研讨案例,不知不觉中受益无穷。

2、思想和精神境界得到了不断升华。一是开阔了眼界,更新了观念。这次培训很多内容是关于审判实务中如何适用法律问题,与司法解释的出台联系密切,这次我有幸亲聆参与者的见解,汲取最先进的法学和人文社会知识。感受到:知识的更新、科学技术的进步、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逼着我们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吸取新知识,掌握新技术,不断地探索、创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反思,使我深深地感到自己的不足与肤浅,自身在很多方面都还存在很多差距,深刻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所以,树立勤学习、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充实自己,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培训班里同学们来自全国各级法院、最多的是基层人民法院派出的人民法庭的优秀代表,因为工作性质相同、有着共同的荣誉感和责任感,通过共同的学习和交流,在课余探讨平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沟通,虚心学习,进一步密切了与兄弟法院之间的关系,增进友谊,使我们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同时与地域不同的法院相比,考察学习彼此之间在发展中的经验和创新,使我们看到了差距,更增强了信心。二是启迪了思想,拓宽了创新的思路。高级法院法官老师们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境界推陈出新,既有引人深思的深厚学理,又有催人奋进的人生智慧。它使我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提高了认识能力,思想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促使自己去反思以前的思想方法和观念,反思自己过去的工作方法,深受启迪与教益。使自己能以新的、全面的理念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以实事求是、历史发展的全面眼光看待事物,从而提高了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所学知识用于实践将有力地推动工作。这次学习,除了法学理论水平得到提升,还对人文社会科学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学习了新理论,接触了新理念,激发了新思路。一是对当前和谐社会的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从事司法工作,处在社会矛盾冲突的风口浪尖,要承认社会客观矛盾的存在,而不排斥与回避,积极地面对和解决矛盾问题,要求同存异。要在处理事务中把握恰当的度,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效率与公平,贫富差距,都需要适当的度,关键是要处理好社会利益分配和矛盾纠纷化解的关系,实现社会和谐。二是理论还要充分结合实践。在短短的几天学习时间内,听到了很多方面的知识,接收了大量的信息,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材料,需要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常翻常阅,不断总结,慢慢消化,慢慢吸收,辩证客观地分析,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真正使这些知识为我所用。要以新的理念,新的角度,新的高度,重新去审视、开展自己的每一项工作,力求做到有新思路、新变化、新效果。三是宝贵的经验财富、志同道合的友谊源泉。学员们来自五湖四海,不同的理念、不同的思路、不同的视野,演绎着彼此不同的风采,借助于实践、交流培训这个平台,许多审判实务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辨析,大家在学习、思考、碰撞、交流与分享、融合,得到了共同提高。并且,经验友谊,还是今后取之不尽的财富呢。“恰同学通州时”,将成为同学们美好的追忆。

                                                   (傅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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