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积案微笑和解执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7-30 分享到:
7月25日,在蒙山法院院长张勇的主持下,一件已经搁置15年、被执行人一方为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以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和解宣告顺利执结。
1998年12月13日,蒙山法院对案件作出宣判:被告某纸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蒙山县供电分公司电费23954元,被告某镇乡镇企业办公室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由于被执行人纸业有限公司停产倒闭,无财产可供执行,镇企业办公室也无履行能力,案件一直搁置。
7月25日,张勇院长邀请了公司和镇政府的负责人到法院协商,张院长先向被镇政府的领导同志详细释明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强制力,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政府部门也应该尊重人民法院的裁判,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进而他向被执行人说明被执行人纸业有限公司已不复存,被执行人镇乡镇企业办公室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履行债务要依靠镇政府。他希望镇政府和企业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且,着放眼于未来更长远的合作发展。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互相让步并愉快达成了和解协议。
(秦永炎 黄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