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黎某与被告周某曾经是恋人关系,虽然二人的恋情最后无疾而终,但在二人同居期间,原告黎某怀上了被告周某的孩子,并在两人分手后生下了两名孪生儿子,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尽对孪生儿子的抚养义务,被告以自己已经结婚并生育有孩子为由拒绝原告的要求,甚至表示要对两名孩子做亲子鉴定。原告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两名儿子的抚养责任。主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先后3次约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调解。2013年7月24日上午,在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主办法官看到被告周某在看两名孩子的时候,眼中充满了父爱的情形,于是严法官找准被告实际上也是很疼爱这两名孩子这个切入点从情、理、法的角度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孙法官真心地劝说下双方当事人了解到合理解决两名孪生子的抚养问题才是关键,被告周某表示自己会尽对两名孩子的抚养义务,并表示同意补偿原告从生育孩子至今的抚养费。一起抚养费纠纷就此得到圆满解决。临走时原告黎某对主办法官说:“你不厌其烦地多次给我们做思想工作,让我们看清楚问题所在,最终能够达成协议,谢谢法官!”主办法官微微一笑地对原告说:“不用谢,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家庭纠纷,这是我们法官应该做的,”。一场纠纷就在这温情的气氛中得以圆满解决。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黎某开心离开法院的情境。
(严玲 李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