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心路”畅通“道路”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8-02  分享到:

 

万秀法院民一庭法官头顶烈日现场调结一起相邻通行纠纷

 “咱们都是同公兄弟,都算了吧!”731,万秀区旺甫镇旺甫村里大组的农民莫某金拍着邻居莫某荣的肩膀,不好意思地说。“没事,大家都弄清楚就行了!”莫某荣与莫某金相视一笑说。这一幕令在座的村民纷纷点头称赞,竖起了大拇指。

                       因相邻通道  兄弟起纠纷

原来,原告莫某金等4人称,其房屋门前空地约有20多平方米,早在上世纪7080年代已由原告建为晒地,铺设了水泥地面并使用至今。201111月下旬,莫某荣等三名被告突然强行将该晒地用竹木、水泥柱等材料围起来,还打坏原告房屋门前五级台阶中的两级,将围栏建到原告门前约一米,因门口与晒地有几十厘米的落差,原告无法正常出入,只好将自家房屋边杂物房的两幅墙拆除,从侧面绕路出入。原告请求镇司法所调解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莫金荣等三名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碍,让原告的道路通行畅通。

莫某荣等三名被告则称,原告所诉不是事实,其并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官现场勘查  释法析理化矛盾

为查清事实,731日上午,万秀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肖庭长来到原告门前实地查看争议的土地。经过现场勘查,肖法官了解到,其实从村口到原告家中已经有一条道路,原被告双方所争议的只是该通道的大小问题,由于双方争吵情绪激动,导致无法达成协商一致。

    为了化解双方的矛盾,肖庭长头顶烈日,就双方所争议的1.7土地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并就其实际情况,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反复释法析理,当事人双方看着满头大汗的肖法官,终于为她的诚心和公心所感动,两家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莫某荣等三人从村人行道路口至原告莫某金房屋预留1.7宽的土地作为通至原告房屋的人行通道(不含排水渠的宽度),保障原告通行畅通。

打通“心路”畅通“道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即时履行义务,原告道路得以畅通,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笑泯恩仇”的一幕。 

                                                         (何青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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