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起纠纷,法援夜调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8-06  分享到:

 

近年来,苍梧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梧州市司法局部署,积极开展 6+2”为民惠民活动,认真践行“贴心服务”、“关爱妇女儿童和老人孤寡”的活动内容要求,在法律援助工作中融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和弱者权益维护为一体,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苍梧县龙圩镇大恩村秦某到苍梧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诉说自己生育有四个儿子,老伴20年前去世,自己含莘如苦把儿子拉养大,现在儿子们却嫌弃自己,不履行赡养义务。要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代理诉讼,把儿子起诉到法院。苍梧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申请后,认为这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纠纷,诉讼能解决老人的生活费给付,不能解决老人的晚年精神抚慰的需要,于是指派龙圩法律援助工作站先行调解。受指派后,龙圩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谢建文,分别通过电话与秦某各个儿子取得联系,进行初步调解,但各儿子意见不一致,谢站长要求他们一起集中到大恩村委协商,个别儿子推说日间工作忙,不能参加,谢站长不厌其烦,顺水推舟,同意晚上调解,一番周折之后,终把调解时间定了下来。2013729日晚,参加苍海征地拆迁工作,辛劳了一天的谢建文与会同本站工作人员赶往大恩村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人互诉不满之情,兄弟之间相互指责,情绪对立严重,现场气氛数度紧张。法援工作人员首先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要求、养儿防老实现需要等多各角度,说明孝敬父母的义无反顾的,接着详细讲解了关于赡养的法律规定,希望秦某的儿子不管出去何种原因和动机,都要一道协商解决好其母亲的赡养问题。调解历时4个多小时,最后,各儿子都表示要履行赡养义务,但各方就母亲的住所、母亲征地补偿费处理等方面意见分歧极大,一时难以达成协议。法援工作人员在制止纷争,理顺当事人情绪后,深入宣传解决争议的法律规定,宣布调解中止,让当事人先冷静思考一段时间,如果仍达不成协议,再通过诉讼解决。法援工作人员踏上归途,已是第二天凌晨!

                                  (韦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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