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两维”工作纪实
“不管是你还是你们的亲人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都可以提出,我们都将免费为大家提供咨询,以后我们法官就是你们消防官兵的法律顾问。”,8月1日是建军节,梧州市蝶山区消防大队营房里充满着节日的氛围。辖区法院的法官们来到营房开展慰问联谊活动,给广大消防官兵提供法律服务,建立起军民鱼水情。
近年来,梧州市蝶山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诉内维权,诉外服务”的工作目标,以做好涉军审判工作作为涉军维权工作的关键和核心,积极建立领导坚强、组织完善、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优化维权平台,突出维权实效,推动涉军维权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挥写了法律拥军共和谐的美好画卷。2012年来,共处理各类涉军案件 6件,案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部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军民融合式发展” 创新涉军维权机制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新时期开展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体现。作为四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城市——梧州的中心城区, 蝶山辖区内驻梧州军分区、梧州市武警支队、梧州市消防支队、梧州市边检站、蝶山区消防大队、蝶山区武装部等部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任。
蝶山法院坚持以“军民融合式发展”作为涉军维权工作的立足点和最终目标,把审理好涉军案件作为维军权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并逐步建立起涉军司法服务长效机制,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蝶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维军权”工作,早在2000年就在梧州率先成立了涉军案件合议庭,把“维军权”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挂帅,由分管民事工作的副院长主抓,由民一庭庭长具体抓,由业务能力强的审判员组成“维军权”合议庭,后又多次对合议庭进行调整、充实,将精干审判人员安排到涉军案件审判一线,从而形成了班子齐抓共管、部门相互配合、层层重视双拥及涉军维权的好氛围。
构建工作机制,实现“维军权”工作规范化。我院紧紧围绕“诉内维权,诉外服务”的涉军维权工作目标,努力探索涉军维权长效机制的建立。
“涉军案件无小事”,公正审判上做好涉军维权
由于辖区内军事单位多、军人多、军属多、军事设施多,蝶山法院受理的涉军案件类型也较多,近年来涉及离婚、人身损害赔偿、卖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甚至刑事案件等,每个案件都涉及不同的相对人,需要协调的部门多,有些案件的处理难度非常大。为此,该院通过涉军维权,增强巩固国防、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意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涉军案件无小事”的原则,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把调解作为涉军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将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庭下调解和庭上调解结合起来,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努力为部队官兵解除后顾之忧,得到了驻军部队官兵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原告杨某、黎某诉被告来宾市第一建筑公司、黄某荣、黄某南、第三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市支队买卖合同纠纷二案。原告杨某、黎某将钢材、红砖等建筑材料卖给被告来宾市第一建筑公司用于建造第三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市支队的新楼房,被告欠下两原告货款共13.58万元,原告追索无果后提起诉讼。经初步审理后,发现第三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市支队只是作为建设单位,没有直接与原告发生买卖合同关系,没有支付货款的义务,但考虑原告已将其列为第三人且此二案可能会对在建军事设施的建设带来不利影响,在审理过程中,主办法官吴伟芳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后,确立快审快结、着重调解,尽量减少对在建军事设施的影响的办案思路。经几次召集当事人调解,最后案件以调解结案,由被告支付货款共原告,原告放弃对装警察部队梧州市支队的诉讼请求。
今年初,该院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中,闫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与被告文某离婚。原告闫某是某中学的一名女教师,被告是某军区的现役军人,双方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原、被告双方了解不够,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双方开始分居。法院在立案受理后意识到,该案的被告是正在服役的军人,是一件典型的涉军离婚案件,关系到军人安心服役的问题,审理时及时把该情况反馈到军人所在的部队,及时向当地政法委及上级法院汇报。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法官始终加强涉军案件的法律释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实行了“快立、快审、快结”的制度,迅速调查取证,并组织了开庭审理。 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摆事实,讲法律,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法官们通过耐心细致地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原、被告双方友好地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涉军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共用了39天时间,法官们通过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防止了因涉军案件而影响军人安心服役的问题。
延伸司法职能,从双拥共建上做好涉军维权
针对新形势下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日益增多的实际,蝶山法院把法律拥军作为重要抓手,整合普法教育、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积极开展送法、学法、用法活动,着力提高军人军属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通过法律咨询、邀请部队官兵来院参观、旁听案件庭审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把拥军工作的重点从诉讼环节转移到预防环节上来,不断增强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近年来,共邀请官兵30余人次参观法院、为50余人次官兵提供了法律服务。
现役军人退役安置问题,是“两维”工作的重要内容。法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退伍军人就业问题,积极与人事部门联系,在招录聘用制法警方面优先考虑退伍军人,发挥军人身体素质好、道德品行正、纪律严明的特点,协助正式法警做好提押案犯、维护审判秩序、案件执行和安全保卫的工作。近年来,该院一共招录了4名退伍军人。 蝶山法院将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始终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导向,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以军地和谐、军民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推进平安蝶山建设工作。
(李继远 易宽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