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申请人蒙敏强终于从藤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上接过他盼望已久的15万债款,这件历时6年,经历四位主办法官,跨越广西广东两省执行的民间借贷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整个执行过程共制作出了裁定7份,公告9份,笔录11份,走访了当事人妻儿老小、街坊邻居十几人,涉及部门包括法院、公安、银行、房产、国土等。本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案,却成了法官们的一场马拉松式接力执行。
申请人蒙敏强与被执行人蒙锋是亲叔侄,两人本来关系密切,作为叔叔的蒙敏强于1996年、1999年先后借6万和9万元给侄子蒙锋。由于蒙锋经营失败,长期外出广东,蒙敏强多次追索无果,无奈之余将蒙锋诉至法院,双方的矛盾开始激化,并演变成两家人的仇恨。追债心切的蒙敏强,诉讼阶段就要求法院查封蒙锋的财产。到2008年12月,本案进入执行阶段,该院依法查明蒙锋拥有斯柯达小轿车一辆,并依法对该车做出查封裁定,但蒙锋早已将车藏匿、转移使得查封成为一纸空文,失去实际意义。此前,又因蒙锋迅速变卖了其拥有的深圳市罗湖区银湖路金碧苑金桂阁603号房,对法院工作不理解的蒙敏强,认为法院执行工作不力,自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就开始到县人大、市中院、市政府、市人大、区高院缠访、闹访。据他自己回忆,他到县人大上访都有几十次。由于蒙锋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其人身、财产均下落不明,执行工作一直难以取得进展。为加强对本案执行,该院曾于2009年10月由副院长罗东强带领执行小组两次赴广东深圳执行。2010年1月法院又通过公告悬赏。同时,该院又以蒙锋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法院考虑到蒙敏强经济实际问题,对其处境深表同情,曾于2011、2012年两次对他进行司法救助,解决其一些生活难题。至此法律手段基本用完了,但本案一直没出现转机,无形的压力像块大石头重重压在执行法官心上。
直到2013年,经历了数年的执行,本案的主办法官已经换了,部门的领导也换了,但是执行人员对执法为民孜孜不倦之精神却始终未变。案子转到现任执行局局长黄建朝桌上,黄局长细心研究案情。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双方虽说仇目相对,但并非没有和解可能,蒙锋的家人其实一直私下接济蒙锋,而且其家人经济状况不差,他们有能力代蒙锋履行法律义务。根据这一情况黄局长迅速请示法院领导以蒙锋家属为突破口,打一副亲情牌。经过法院领导和执行干警对蒙锋家属展开艰苦的教育说理工作,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努力下,蒙锋家人愿意你一万我两万的凑钱代蒙锋履行义务。再经办案法官的一再努力的斡旋,双方当事人最终坐到一块,商议出双方都接受的和解协议,蒙锋家人当即代其履行了义务。本案至此算是画上一个完美的休止符。
(高峰 黄建朝 李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