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法官,及时提出指导性建议,有了你们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心里有底了……”,这是
事件起因是东荣镇某村一、三组村民以二、四组村民未被藤县三江水电站(1972年建立)占用土地而同等享有用电的权利表示强烈不满,而二、四组的村民则认为长期的历史原因表明,三江水电站与东荣人民公社(即后来改为东荣镇)所签订协议中被征用的土地就是他们四个小组共同享有的集体土地,直到2010年协议期限届满,各方都承认这些事实,且他们与一、三组一直均同等享受用电的权利,如今三江水电站依然同意由该四个小组无偿使用32万度电,故坚持认为他们应该享有用电的权利,且主张四个小组平均使用这32万度电。对此事,二、四组的村民明确表示,如果他们享受不到用电的权利,将会到县政府及区政府上访;一、三组的村民也不甘示弱,他们声称不怕将事情闹大。面对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如何妥善化解此涉及人数较多的村民纠纷,成为东荣镇政府最头疼的一件大事。
八月骄阳似火,该院太平法庭黄醒勋庭长在得知情况后,敏锐认识到如不及时化解纠纷将带来的严重后果,遂立即带领法庭干警,不顾炎热酷暑和路途疲惫,与镇政府领导及村干部进行面对面交流,耐心向其提供法律服务。黄庭长以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为切入点,从法律角度出发,认真剖析东荣村四个小组如何分配32万度电这一争议焦点问题。针对具体的分配使用问题,根据历史形成的原因,并结合《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建议镇政府应该多给予宏观上的指导,及时组织村干部坐下来详谈解决对策;同时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也要充分发挥“管家”作用,耐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解疑释惑、疏导到位,积极引导村民协商自主决定分配方案。对有抵触情绪的群众,可以通过说服其家属、亲戚朋友做上访人的工作,耐心开导,以理服人,避免他们无理上访、闹访,让上访者心悦诚服彻底打消上访念头,力争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会后,与会镇政府领导和东荣村干部均一致认为黄庭长提出具有指导性的建议对策,非常公正合理,并表示尽快召集四个小组的村民代表进行协商,积极引导双方妥善解决纠纷,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据悉,今年以来,藤县法院太平法庭法官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能动司法、和谐司法”等理念,加强与镇政府及村两委沟通交流,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矛盾化解工作10余次,进一步提高法官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复杂矛盾问题的能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为辖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张明环 黄醒勋 邓庆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