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8-09  分享到:

 

梧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律师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等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熟悉法律知识的优势,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参与全市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化解工作,在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的稳定。

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减少发案率。充分发挥乡村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贴近群众的优势,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与化解工作,防患于未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720起,调解成功553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6383人次,避免民转刑案件663人次。  

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梧州市司法局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制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活动,向基层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解惑答疑,使涉及信访问题的当事人较为正确地评判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接受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

组织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切实做好稳控工作。积极加强与信访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对信访部门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需提供法律支持时,指派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解决。同时,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律师随同制度,组织优秀律师在书记、市长接待日参与接访,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5年来,共派出律师330人次参与各类接访170,共接访群众8503000多人次。

提供法律援助,促进息诉罢访。梧州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履行职责,逐渐建立和完善救助体系,参与信访接待,配合做好息诉罢访工作。2013年上半年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的案件589件,其中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257件,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330件,行政类案件2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769.8万元。其中受理农民工讨薪群体性案件5件。

实行案件代理报告制度,依法维护信访权益。梧州市司法局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在受理群体性事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时,必须及时向市局上报受理情况,以便掌握事件或案件的进展情况。在做好当事人稳控工作的同时,畅通诉求表达机制,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协调配合,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或意见,尽最大努力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利益,避免了一些可能发生的越级访或集体访等群体性事件。

(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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