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雯妹妹,跟妈妈一起生活开心吗?”
“开心!妈妈每天给我扎辫子,做好吃的,周末还带我去公园玩,法官阿姨,谢谢你们!”
听到小雯童真的语言,万秀法院的法官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小雯是一个9岁的小姑娘,在她五岁时爸爸妈妈离婚了,由于当时小雯的爸爸妈妈都没有固定工作,但爸爸有一间三十多平方米的小房子可以安身,所以约定小雯由爸爸携带抚养。一晃眼几年过去了,小雯妈妈经过打拼,有了一个收入不错的小店,买了房子,经济上宽裕后就想给女儿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于是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小雯的抚养权。
在立案调解时,法官到小雯与爸爸的住所地走访,据邻居们反映,小雯爸爸虽然收入不高,但极其疼爱女儿,从不打骂,每天上学放学接送,风雨无阻,从不假手于人,只要有闲钱就会给小雯买各种好吃的好玩的。当法官问小雯“跟爸爸一起住好不好”时,小姑娘毫不犹豫就回答“好”。
一个是从小一起生活,极其疼爱女儿,却贫穷的慈父,一个是能够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母亲,由谁携带抚养会对小雯的成长更有利呢?
虽然双方各有理据,但小雯妈妈提出了很有冲击力的一点理由:小雯是女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心里还是生理,有很多认知上的东西在同样身为女性的妈妈教导下才会更好更方便。再加上小雯妈妈有高中学历,而小雯爸爸只是小学水平。似乎跟妈妈生活对小雯的成长会更有利一些,但考虑到小雯与爸爸的感情很深厚,法官不敢贸然下定论。
在询问小雯更喜欢跟谁一起生活时,小姑娘转着乌黑的大眼睛,迟迟不愿说话,最后却拉着法官到一边悄悄地说:“爸爸妈妈我都很喜欢,我最希望的就是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住,但我知道这已经没有可能了。阿姨,我很久没跟妈妈一起睡了,我想妈妈,可是如果我跟妈妈一起住,爸爸会很难过的,我也会很想他的。法官阿姨,你能不能帮帮我?”都说单亲家庭的小孩早熟,看到小姑娘眼眶噙泪的可怜模样,法官也为之动容,要是这个社会没有那么多离婚事件,就不会有那么多像小雯一样渴望与父母同住的小孩了。在给小雯爸爸妈妈转述上述话语时,两个大人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在法官的提议下,小雯爸爸与小雯妈妈达成了协议,变更小雯的抚养权给妈妈,但爸爸每周至少要去看望小雯两次,在不影响小雯学习生活的情况下,还可以带小雯回去小住。
8月5日是法官与小雯爸爸妈妈约定回访的日子,看到小雯纯真灿烂的笑容,法官的心里暖开了花,真诚地希望这个懂事的小姑娘越来越幸福!更希望天下所有遭遇不幸家庭的小孩子都能幸福地成长!
(李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