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蝶山法院在审判绩效管理工作中,不断加强探索和研究,将静态审判绩效指标融入动态的审判管理之中,强化指标导向,提升审判绩效,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1-7月,该院综合指标排名全市法院第三,各项小指标中有23项位列前三,整体处于高水平运行。
一、加大对中层领导管理力度,充分调动二级管理人员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首先通过年初工作要点将对中层领导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一一列举规定下来,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的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其次每月通过中层例会汇报绩效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再次由审管办专门对中层干部绩效情况进行动态化管理,采取不定期通报、周通报、月通报以及季通报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公示,使管理更民主、更透明、更阳光;四是成立绩效管理工作督查小组,负责落实组织、监督、催促和通报绩效管理落实进度。
二、加大事前监督力度,使绩效管理更具有能动性和前瞻性
在保障常态化实行裁判文书评查、重点案件和专项案件评查的基础上,通过设立立案、审管办、档案室三个绩效运行监控点对绩效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立案部门负责案件录入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审管办负责案件处理过程中程序处理规范、合法;档案室负责案件审结的各项信息材料全面、完整。
三、抓重点,以点带面地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针对审判过程中影响审判质量指标的具体问题进行重点分析,如服判息诉率、调诉率、发改率、均衡结案率等等对案件的公正、效率和效果指标影响较大的指标,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及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各种分析通过提交院党组、主管院领导、各业务部门以及相关主办人员等了解和掌握,为理顺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便利。
四、审判管理实现精细化。一是把各项绩效指标与干警、部门的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和年末考核捆绑在一起,以绩效成绩高低作为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主要考核依据;二是针对绩效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实现归口管理,定问题、定部门、定期限查找原因、分析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进行整改和提高;三是通过审委会通报存在问题,逐项剖析原因,明确案件承办人、庭长和分管院领导的责任,并及时进行督查整改。
(易宽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