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5日下午,蝶山公安分局富民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一名男子被人拘禁在怡景酒店一房间内。接报后,樊智勇所长马上带领民警迅速赶到怡景酒店,经调查被拘禁男子现在12楼的1208房,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闻风逃跑,民警们兵分两路,一路从电梯直上12楼,一路从酒店楼梯步行上12楼,在确保受害人安全的情况下民警一举冲入1208房,成功抓获房间内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并且将受害人许某某安全解救出来。
经审查,四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叫霍建某(男,43岁,本市人)、张某华(男,40岁,本市人)、袁某华(男,42岁,本市人)、陈某坚(男,27岁,本市人),四人由于与受害人许某某因债务问题发生纠纷,得知许某某长期住在怡景酒店,四人在2013年8月15日来到许某某住的1208房内,双方因谈判不成,四人遂将许某某拘禁在房间内,迫其还债,许某某不从,四人对许某某进行了暴力殴打并抢走许某某钱包内的现金1600元钱,威逼许某某打开房内的保险柜,抢走保险柜内的一块瑞士男装镶钻手表,一块镶黄金扣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