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山法院荣获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称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3-08-27  分享到:

 

近年来,蝶山区法院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积极倡导先进的学习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队伍的知识结构全面优化,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826日,该院被梧州市总工会评为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

一、 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模范带头作用,从学习时间、内容、要求、成果等方面均作出高于普通干警的详细规定;要求中心组成员在庭科室的学习活动中,发挥带头、指导作用,成为学习的表率;并将单位的学习开展情况与中心组成员业绩考核捆绑起来,确保中心组成员负起带领、组织、督促干警学习的责任,真正推动各单位学习风气的形成;中层干部坚持做本庭 室的榜样,组织完成本部门的学习任务,紧密结合审判实践,突出学习创新,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探索,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创造新成果,提高调研成果的档次和水平,营造人人争先,你追我赶的浓厚学习氛围,不仅年轻的同志要学,年龄相对较大的同志也要学,要使学习与工作、生活融为一体,努力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和“生活学习化、学习生活化”的目标。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建设,以制度促能力提高。建立法官业绩档案,以此作为法官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完善对发改案件的分析通报制度,坚持对司法行为的检查通报,全年共发出通报8份。

二是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体系。结合法官管理体制改革和上级法院的培训安排,年初制订了本院的岗位培训计划,建立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后勤人员的岗位分类培训体系,从立案接待文明用语到审判长驾驭庭审的规则,从书记员庭审笔录水平到法官文书制作水平,从法警的体能素质到微机员的电脑操作技能,全院每个岗位、每个人的业务素质培训都纳入全院的培训方案,并落实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确保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一年来组织干警参加“法官讲坛”、专家授课等14次,共组织200余人次干警到上级法院、党校接受各类培训,10人次到先进法院考察学习,共有5名干警考上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

三、构筑生动的学习平台

一是开展“书香蝶法”读书活动。全院干警在业余时间集中精力读书学习,钻研法律,追求学问,不虚度时光,不贪图玩乐。在活动中,要做到博览群书,以法学理论和审判业务书籍为主导,广泛涉猎政治、历史、文学等专业,同时跟踪学习现代科技知识、金融知识等,并适时开展读书心得交流活动,以求共同进步。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编写和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法院和领导机关宣传法院工作。今年以来宣传稿件被各级主流媒体采用近300篇。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在全院形成大调研的格局,号召全体人员人人参与调研,并就审判操作、法律思想、制度管理、案例评析等各方面内容组织调研和探讨,并注重调研成果转化。端正法官对调研工作的态度,提高法官对调研工作的认识,使之用务实的精神搞调研,进一步增强调研的应用性,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服务。我院撰写的《蝶山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周期情况的调研报告》被评为2011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取得历史性突破。

四是建成了法院文化室,图书馆新增藏书200多册,进一步拓展了法院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平台。

四、以机制提升学习热情

始终将学习、调研和审判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让学习活动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创新学习载体。通过布置调研课题、开展调研论文评比、汇编优秀调研文章等活动,做到人人参与调研,个个有调研成果,着力形成大调研格局,培养法官善于观察问题、勤于思考问题、勇于解决问题的司法品格。

(潘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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