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奉劝按揭买房者要量力而行以免断供引发纠纷
“当初买房时没想好,以为自己每月有近三千的工资,只要凑够首付供房应该不难,谁知道开始供以后才发现,各种不可预计的支出简直让人应接不暇。”9月4日,何女士在调解室不无遗憾地说。
何女士两年前在某银行按揭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贷款合同规定何女士分30年还清,每月还款2300元。刚开始何女士每月都能轻松地还贷,几个月过去后,手上的积蓄都用完了,何女士明显感到了压力,工资交了房租,扣了伙食,剩下的就仅仅够还贷了,可是每个月总会有那么一两笔额外的支出,“这个月朋友结婚,下个月长辈生日”,再加上逢节假日都要花销,不到一年,何女士在经济上就变得入不敷出,往后的一年多里,何女士基本上都未能按时足额还款。
某银行在多次追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何女士按照合同规定还款,并要求对何女士按揭购买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在立案调解阶段,经法官多次释法明理,双方都愿意接受调解,银行同意再给何女士一次机会,给她一段时间筹钱偿还贷款本息,何女士也表示尽量筹钱还贷,但同时何女士也担忧,自己已无积蓄,一时之间不知道能否筹到几十万,万一筹不到,自己的房子就要被拍卖,到时候就真的是无家可归了。
在此,奉劝广大朋友买房时量力而行,切不可高估自己的经济能力。否则,一旦断供,根据《合同法》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就一般的《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的约定来说,除了要被银行罚息、计收复利外,通常还要承担银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各种费用,最重要的是抵押的房产很有可能会被拍卖,到时候历尽艰辛才买上的房子没了,白忙活一场。
(李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