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园区及县域经济发展,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今年3月1日,苍梧人民法院工业园区法庭宣告成立, 4月6日正式挂牌并进驻园区,法庭成立后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针对园区企业纠纷特点,制定了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化解了一批困扰企业发展的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送法入企,防范风险。园区法庭紧紧结合工业园区实际,定期开展“送法入企”活动,针对企业在用工、合同签订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重点为企业相关人士提供法律培训,规范用工行为,防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成立以来共走访了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广西置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鹏不锈钢有限公司等30多家企业,为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到企业进行法制座谈10多次,解答企业法律疑问300人次。
重视调解,化解矛盾。园区法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对发生在园区内的纠纷,首先通过提前介入,诉前调解等方式解决;对已受理的案件,则坚持调解优先,尽量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成效。例如严重影响工业园区社会稳定的白某海诉广西某建设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主办法官适当、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得以诉前解决。
释法明理,案结事了。园区法庭高度重视释法说理工作,从立案到判决实行全程调解和释法明理,有效减少当事人对法官的抵触情绪,促使当事人学法、知法、守法。在案件宣判后,主办法官主动询问当事人对判决的意见,对当事人有疑问或者不服的,总是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答疑解惑,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化解矛盾,息判息诉。法庭成立以来审结的所有案件均没有上诉,都能按判决书、调解书积极履行义务,至今没有需要启动执行的案件。
自法庭进驻工业园区以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3件,审结28件。调撤案件13件,调撤率达到46.43%,无一涉诉信访案件,案件涉及金额达5000余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李文 卢远丽)